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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顾着吵架,没留意首页已经有类似博文,既已发就不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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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科学网首页关于辽宁大学副校长涉嫌论文抄袭一事,觉得煞是有趣,且摘录一段该校党委书记的解释:
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王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校在看到网上后,第一时间向陆杰荣本人了解情况如下:杨伦本科及硕士阶段在辽宁大学就读,硕士生导师为陆杰荣,后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就读博士研究生。几个月前,杨伦给陆杰荣邮来多篇论文,称“要准备博士毕业论文,请老师帮忙修改”。陆杰荣在阅读后挑出两篇较好的,进行了修改,寄回给杨伦,其中就包括《何谓“理论”?》一文。后杨伦又打来电话,说想在期刊上发表这篇文章,但需要有陆杰荣的第一署名,陆杰荣在经询问该论文是学生本人所写后,同意了这一要求。
我们退一步想,如果这篇文章没有涉嫌抄袭,陆作为第一作者将来会不会用这篇文章去报个奖或基金什么的呢?那时他还会解释说只是为了帮助学生发表而挂名的吗?其实,大家都不是傻瓜,如果真是因为陆校长名气大,可以影响一篇论文的发表与否,为了扶持学生,只要挂在第二就足够了。
论文作者意味着什么?在我理解,作者有两层含义:1、对论文有贡献,换句话说,拥有论文的著作权,享有该论文所带来的一切利益(如果有利益的话);2、对论文承担责任,包括论文的科学性与是否有抄袭行为。从来没听说过只享受利益、不承担责任的作者,然而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古怪,一旦发现论文有重大问题,“大牛”马上洗脱自己,称自己没有仔细看、并不知情云云,没仔细看怎么敢挂名的?不知道论文的基本游戏规则么?
论文出了问题,作为论文作者,不管你实际对论文有没有贡献(抄也好,偷也罢),你都逃脱不了责任,任何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必做任何解释,勇敢地承担责任和由此带来的后果,那样才能显出你的气度,解释只会越描越黑,不是把大家当傻瓜就是自己太弱智。
再说党委书记的调查很是有点意思,这好比有人举报XX有不轨行为,领导于是向当事人了解是否果真有不轨行为,或者怎么会有不轨行为,试想当事人会怎么说?当事人除了为自己开脱还会有别的说辞么?请看下面这段话:
王山说,在看到论文涉嫌抄袭报道后,陆杰荣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学生进行了确认。杨伦承认,该文章是自己几年前从网络上下载的。目前学校已经要求杨伦出面澄清此事,并做好后续道歉或赔偿工作。
这段话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按照中国的署名习惯,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谁的责任更重大?法律是看铁的事实还是听当事者的解释?这几乎可以算得上某类现象处理方式的一个缩影,中国赶超世界—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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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18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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