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我校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建设一支作风过硬、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教务处和人事处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首届“师德十佳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引导全校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形成忠诚教育、爱岗敬业;修身立德、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与时俱进、教书育人的良好风气和师德规范,切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事求是。
(三)保证质量,优中选优。
三、评选范围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连续在高等学校工作 5年(含 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线的在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关心集体,积极工作,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关心他人,热心公益,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大家的尊敬和信赖。
(三)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精益求精,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获得过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二等奖。
(四)学术道德上无不良记录,学风良好。
(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记录。
(六)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近年来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其他荣誉称号或近 5年来年终考核至少 2被评过“优秀”等次。
(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教学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八)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夫妻平等,互敬互爱,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家庭团结,邻里和睦。
五、评选办法
(一)民主推荐。由各院、系、部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分工会具体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出1名“师德十佳个人”候选人。
(二)征求意见。学校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代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
(三)网上投票。在校园网上建立长江大学“师德十佳个人”评选专题网站,将审核后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在网上公示,接受全校师生投票。
(四)专家评定。学校组织教务、人事、工会、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学督导员根据民主测评及网上投票情况评选出 “师德十佳个人”正式候选人。
(五)党委审批。正式候选人名单、推荐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网公示,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正式公布。
附件:网站地址,http://news.yuol.cn/tzgg2008/yuol0952716434759I7FIEK4JAEHKI9870D.html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0-20 04:5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