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不仅是科学界的问题,也是国家经费如何有效应用的问题。
在全国,科技部、或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需要有一个担负起这个责任。
科技部已经制定规范,但是没有执行的办法。
基金委目前似乎只管具体申请基金委经费的人。
尚无全国性的办法。
我认为,比较可行的、在全国执行的做法是,科技部/基金委发布要求:国内任何单位,必需在一定时间内制定对学术不端处理的规范,上报科技部/基金委。如果不制定规范,或者规范不合格,这个单位整体(如某大学,全科学院,或某研究所)任何人,就不能向科技部/基金委提出任何经费申请。
这些单位,不仅提出条文,而且单位有相应的机构和机制来执行。
单位提出的规范,必需得到科技部/基金委批准。
由各单位制定规范,并且常规审查案件。这样工作量分散,具体容易操作,无需科技部/基金委加很多人。
而科技部/基金委本身的作用在于:要求、审批这些单位的规范;在出现学术不端问题时,审查各单位的调查。并在个人不服要求申述时,进行终审。
以上基本类似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的做法。折中考虑了有效性和可信性。
基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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