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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国华夏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在武汉市)假冒颁发"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 骗取专家评审费和工本费等960元. 请大家防备.
姓名: | 董莉茵 |
提问时间: | 2005-02-17 13:42:16 |
提问类型: | [ 反映问题 ] |
问题: | 贵部的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方科技报》的记者,有位读者梁先生向本报社反映了这么一个情况:最近他收到了一个名为“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的单位所寄的获奖通知书,通知书称梁先生的专利在2005年1月下旬由“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发明奖评审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国家专利技术发明奖”及“第五届国家专利技术进步奖”评审活动中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通知书里请梁先生收到获奖通知书后尽快将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人民币680元从邮局办理加密汇款给此次活动的赞助协办单位,即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如果接此通知超过30天未办理领奖手续者,视为自动弃奖处理。 由于最近社会上出现了部分类似这样的诈骗活动,我报社本着为读者服务的原则,因此希望贵部门帮助查询在北京是否组织了相关的活动,“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发明奖评审委员会”的性质及主管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门是否有“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这个单位。望早日答复。 此致 敬礼 |
答复: | 关于警惕借国家科技奖励名义行骗的说明 近日,我办获悉,武汉市一名为“亚太专利技术服务中心”的组织,自称受到所谓“国家荣誉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委员会”的“全权委托”,负责所谓“第四届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发明奖”和“第四届国家科技最佳成果进步奖”的颁奖活动,打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旗号,向一些单位和人员寄送“获奖通知书”和伪造的证明文件,借此收费牟利,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现我办就此澄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均严格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国务院从未设立过所谓“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发明奖”和“国家科技最佳成果进步奖”,也不存在所谓“国家荣誉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是唯一负责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组织工作的政府部门,从未委托过其他任何组织进行国家科技奖励的颁奖及宣传活动,且国家科技奖励活动依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该“亚太专利技术服务中心”的行为纯属诈骗,其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与科技部无关。特此说明。 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
上面的问题和答复来源于科技部网站. 看来玩这种骗局的是同一伙人, 都是在武汉. 只不过单位名称有点改变, 价钱也有所上涨. 而现在干脆直接就颁发"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 胆子越来越大. 不知道武汉市的公安部门都在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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