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句话说,学位论文的主体是否可以提前发表,然后大块大块地使用?姑且考虑文章为个人独著,不涉及合作者的情况。这种行为是否合乎规范?若不合,又该如何平衡研究成果发表与学位论文写作问题?敬请路过的老师和网友指教!
ps:问题抛出后不久即得到多位老师的指教,有的回复甚至比我的“博文”还长,老师们提供的信息和视角大大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甚是感激!
对这个问题的意义,我有了新的看法:大块甚至整篇使用个人已发表文章在以前是可以的,但现在反剽窃软件已经上线了,还这样搞是否有问题?如果不这样搞,自己读书期间的小论文不能参与最终大论文的组建,学生要花多大的精力来应付考核呀?如果不能这样做,估计有些东西需要考虑推迟发表了。
提出问题只是为了抛砖引玉,大家的讨论可不受原问题限制。关于成果发表与考核的关系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的,什么样的考核措施有助于产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06:0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