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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祭奠先人,中国人祭奠常常需要上坟,就是上墓地。我这里有个问题,一直请教不到人。
那是我母亲下葬那天发生的事。我们那地方是小地方,还流行土葬。母亲的墓穴刚挖好,来了一个中年农妇,不让葬,因为她认为是她家的土地。家族的人有点气愤,争论说:“本来就是我家的祖坟,从盘古开天就没有不让葬的道理。葬!”也有求情的:“人不在了,总得入土为安吧。哪家没有父母?”传统的规则和道德一起发挥了作用。农妇似乎显得有点理亏,指着一座坟说:“你家那坟葬得太开,我们不好耕作。”那坟是我一个堂兄的,为救林场的火牺牲了,据说事后国家林业局授予烈士称号。没有人享受他的烈士优惠,因为他父亲1959年饿死了,他妈妈改嫁了,他妻子也改嫁了,没有人要“政策照顾”。因为是烈士,所以坟大。英雄归英雄,可是家族的人认为他是“短命鬼”,不愿意靠近。这样,他的坟的确分割了墓地,不好耕作。我的一个长辈说:我家的墓地范围到那边山坡,烈士那坟葬在我家墓地里。他说的边界,是解放前划定的,解放后,墓地逐步开发为耕地了。农妇说对烈士的提法表现了轻蔑:“就他英雄?”
正在僵持中,我父亲来了,他说:已经给了你公公钱了。农妇说他公公没有给她钱,但是这地是算在她名下的,现在分家了。我家的一个媳妇说:“不可能,承包土地时,你好没有嫁过来,怎么会是你的?”父亲又补了些钱给他,家族的媳妇也与那农妇针锋相对了一会,母亲下葬了。
从墓地回来,我心里有许多问题,就是犯嘀咕吧:
l 祖坟墓地是中国的传统认可的私有地。不知道现在法律怎样认可这种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如果不承认祖坟墓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现在公众普遍在使用祖坟墓地是不是违法,而这个法律是不是普遍地与公众利益抵触而纵容违法?
l 家族墓地是不是也应该象公墓地一样有一个新的划定?《红楼梦》里秦可卿对王熙凤说多买些墓地,因为墓地是不让充公的。新中国不要这个习惯法了。可是墓地涉及老百姓感情,政府还能维持多长时间模棱两可地依照民间传统来认可这个土地使用权?
l 土地承包是承包到个人还是家庭,按说是按人承包家庭的,可是添丁进口、分家立业怎么办?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我记得我一个出国的朋友说,他在家坟的土地,现在给了他超生的妹妹种,现在是他还是他妹妹具有合法使用权?
l 一般坟墓和间隔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尺寸规定?一个英雄,他的坟地怎么划分,是不是应该有优惠?
离开了墓地我在想两个问题:
第一、 墓地传统主人、合法土地承包人这个利益怎么平衡?更进一步,政府要征用墓地,是不是就不用考虑传统需要。我知道某地要修高速公路,穿过一片墓地。当县长的后人想保住祖坟,反对无效,因为是省里规划的。结果他写信给一个国外亲戚,这个亲戚在国外有一定地位,写信给全国政协,墓地保住了,公路长了2公里。县长不行华侨行,这里似乎有那么点不公平。
第二、 我们中国人怎么不承认英雄。我这堂哥是个英雄,本来是家族的骄傲,邻居的骄傲,为什么大家都回避他。我们现在的文化是不是有些庸俗了?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发展不上去的。
路上,在树下小憩,我说:小乔哥哥(那个烈士)太孤独了,我死了葬在他旁边让我陪伴他。长辈们一致谴责我:“读书读傻了。”
看了袁博士的评论回答几句。此文的目的就是呼吁国家制定有关法律。我一直想找个人民代表把这个问题反映上去,可是我国人民代表产生发生不是直选也不是普选,而是协商制,对他们没有责任追溯,没有办法知道该找谁。两会前我找个人民代表建议他就女研究生就业保障提出议案,人家爱理不理。窃自思,人家又不是我选出的:理你这厮作甚?写在这里,就等哪天哪个青天大老爷看到,作问题提出来。
也许那个农妇是对的,小乔哥哥保护了林地,并没有给她减税,林地烧了,也不会给他加税。可是葬在这里就影响了她的生计。民众总是需要从直接联系判断自己的利益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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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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