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台湾学者为了避免语词的歧义,他们则用“资讯”来指称 Information的形式(form),而用“信息”代表Information所承载的内容(content)。不难看出,台湾学者在此的确是把 “资讯”和“信息”作了区别的,一个为虚(资讯),一个为实(信息)。这里我要提请读者注意,台湾学者在这里与大陆学者似乎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将大陆 “实”的说成是“虚”的。那么如果词中既有形式和内容的双重含义时,也就是虚实混杂不清的时候,则直接用英文的原文Information。那么至于专有名词,台湾学者则沿用台湾固有的译名。仅从这一点我们就看出台湾方面与大陆方面的异同。不过我却要说,这实际就是2003年D. Rabbe和J.M. Budd在其题为“Information as sign: semiotics and informational science”的汉语翻版,在Rabbe和Budd的这篇文章中,他们提出,信息的意义所以含混不清是因为人们没有搞清楚所谓的“能指” (signifer),和所指(signfied),据我所知,这对术语是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中重要的概念,
英语Information一词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甚至是一个哲学的概念。可是它到底是什么,则莫衷一是,科学家有科学家的说法,人文学者有人文学者的看法。而且相去甚远,这不仅让我想起C.P.斯诺写的那本名为《两种文化》的书,其中就区分了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那么在对Information的理解上看来这种区别尤甚,而且这两个阵营的学者似乎也经常矛盾不断,互不买帐。就连国际上信息哲学的创始人Luciano Floridi都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Information是个最重要的、影响最广但却了解最少的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而在近20年中各种论文、书籍都发出呼吁,希望能够厘清Information的定义。在2000年A. D. Madden便称,这个概念已经困扰学术界半个多世纪,所以亟待学者澄清。可这种事情有那么容易吗?不过,Madden还是给出了四种比较重要的观点:
一、信息被视为知识的表达(Information as a representation of knowledge); 二、信息被视为环境中的数据(Information as data in the enviornment); 三、信息被视为传播、通信的一部份(Information as a part of communication) 四、信息被视为资源或商品(Information as resource or commodity)
那么既然如此,信息也是如此。每个学科范畴对于信息的要求也是如此。从英语的角度看,在最近出版的《信息哲学手册》的主编写的卷首语便有这么一句话“Information Is what it Does”的话。这句话是效仿美国著名逻辑学家D.Lewis在分析“意义”这个概念时所说的一句话,“Do not ask what meanings are but what they are supposed to do”。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一下,information在英语中只有单数形式,而没有复数形式。可是意义却不同了,我想这就是信息与意义的一大区别吧。因此,在信息领域似乎还是能够找到一种均能达成妥协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