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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sun先生在我的博文《作为科学范畴的真理的四重意义(下) 》下留言(内容从略),现简答如下:
您说的相当在理。研究真理,不可能离开对人的研究。
我曾有文章指出,真理其实是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决定着该社会中的人们普遍地如此思维、如此行为,而不是那样思维、那样行为,亦即是他们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据,因而是一个价值系统。
所以,真理与价值是统一的。只是,真理是为一定人群共同体所认同和接受的价值,而价值则可能仅为该共同体中个别人所持有。这就是说,价值是多样的,真理是这多样价值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这种主流价值是相对稳定的系统,正是这种主流价值系统的稳定性,才是维系社会稳定的根据所在。换言之,真理是社会稳定的根据,即维持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平衡的根据。
因此,真理必然要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平衡——传统哲学把这种平衡关系归结为“心”与“物”的统一或一致,实际上这是对真理的一种高度抽象的表达形式,其具体内容远非这么简单。
通过认识世界来认识自己,这主要是西方的哲学观念和认知传统,中国的哲学观念和认知传统则主要是通过认识自己来认识世界。前者是通过现象世界(自然或物)来把握本体世界(人或心),后者是通过本体世界(人或心)来把握现象世界(自然或物)——用人类中心论或心学可以作如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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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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