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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主与监管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9年1月16日发布
最近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七部门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此举获得全国广大民众的欢迎。对于何为低俗之风,见仁见智,不仅国情不同,而且因人而易,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类低俗现象即使在很多著名网站中也不例外,只有多少之分,如果没有一定市场威吓如此盛行,不信主观领导和网络监管人员登陆新华网、凤凰网也可看到某些低俗内容。我倒建议在普查时更要集中力量清理那些有影响的大网站,包括其中某些不雅广告。要看实际内容,不要仅仅靠查看关键词,那样搞不好还可能伤害了新闻自由。在13亿人群中什么需求都有,只要不违法、不损害他人,不违反新闻道德。我们可以倡导,但也不无需禁止那些无害的信息,无害不等于低俗, 低俗也不能非法和划等号,不然就叫非法好了,低俗、非法的内涵和界线需要立法界定,一切依法办事。无害、低俗、非法的界定恐怕不是一件仅仅依靠宣传部门和几部委就能决定的,需要立法。有些很黄的图片和信息对有些人很感兴趣,这是有他的自由,但是放到网上去传播,其性质就不一样了,一些新闻媒体很喜欢拿这些内容来说事,其实是以批判为名行传播之实,这样的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网络是面双刃剑,对于网络仅仅立足禁见、禁现、禁播是远远不够的。网络的积极正面功能恐怕是中纪委、信访办和传统纸媒也难以替代的。在我国通过网络抒发民意、民情的网络民主,是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体现,它突破了通常体制内渠道的层层上达反映的途径,径直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不同见解,及时了解和汇总这些见解,对于了解和体察民情、民意、民心、民调和民怨有着重要的意义。不知道我们的网管处现在有无此项任务,或者网管处人员仅仅以监管传播非法信息、低俗网站为己任。
监管处要做好领导的参谋,做领导的千里眼、顺风耳、传导器,在第一时间要让领导了解网络民情、民意、民心、民怨,要积极主动地疏导,引导民心、民意、民情,化解民怨。这样的监管才是积极的。如果主管部门将监管处仅仅定位为扫黄打非之类的任务,那么可否考虑另外设立一个与监管处平行的民情处,以便快速地集中和反馈民情民意。只管禁,不管疏,对于民主渠道的畅通是不利的,再说开来,任何社会的安定需要有和安全阀机制,要有个出气空,否则部分民众有气没有地方出,积聚起来有一天诉诸过激行为,问题就大了。现在凤凰网在一定程度上充当出气空的角色,受到很多人欢迎就不难理解了。我们的网络也得在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范围内,解决好出气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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