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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诺贝尔物理学、化学奖双双颁发给人工智能学者引发的随想
程京德
10月8日及10月9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本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授予三位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学者 Geoffrey E. Hinton(物理),Demis Hassabis(化学)和 John M. Jumper(化学)。将极具权威性的诺贝尔自然科学奖颁发给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学者,以表彰他们在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做出的贡献,应该是史上首次。
笔者有如下随想:
(1)科学与技术的范围分界正在变化。UNESCO于1988年发布的科学与技术分类表(顶层部分)如下:
在上面这个分类中,计算机科学(大致可以理解为理论计算机科学)为数学大类中一个分支,计算机技术为技术科学大类中一个分支。今后的迟早一天,UNESCO大概要更新分类表以反映计算科学、计算机技术、智能科学、人工智能技术在人类社会科学技术中的位置了。
(2)科学哲学中对科学方法论的一种传统分类是“理论方法论”和“实验方法论”;伴随着以计算技术为主要研究工具之方法的兴起,一些学者提出了第三种科学方法论:“计算方法论”。本年度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双双颁发给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学者,可以说是为“计算方法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以计算技术为工具,可以在自然科学领域做出在该领域仅凭传统方法论难于做到的成果(比如化学奖表彰的蛋白质结构预测)。
(3)笔者本人对于“人工智能终究要超越人类智能”一说从来都持疑问及反对态度[1]。主要理由是:“人工智能”的行为主体是人类而不是计算机系统,没有“人类智能”驱动,何来“人工智能”?“人类智能”驱动的“人工智能”超越(姑且此处不论“超越”之涵义)“人类智能”,从原理上逻辑上就说不通。而部分人(包括刚刚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2018年图灵奖获得者Hinton[2])所担忧的,“人工智能系统”迟早会有自我意识,会脱离人类控制,笔者本人认为都是完全不懂计算理论基础的人杞人忧天。现在,本年度诺贝尔化学奖颁发给研发AlphaFold技术的学者,笔者本人认为是恰恰证实了使用AlphaFold预测蛋白质结构之行为主体是人类[3]。
(4)只要人工智能是技术,是工具,那么就必定是双刃剑。以基于大语言模型的AIGC工具为例,比起“达到博士水平”、“超越人类智能”,AIGC工具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数据污染似乎更应该引起警惕[4-8]。现在,物理学奖和化学奖双双颁给了人工智能学者,笔者猜测,此举必定会激发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的青年学生及研究者快速地倾向于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笔者担忧的是,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基础知识的研究者,有意或者无意地,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做出什么事情?
(5)[遵照科学网编辑的指导,此处删除原文中这一段落,希望阅读原文的读者,烦请阅读微信公众号上的原文]
参考文献
[1] 程京德,“人工智能永无可能超越人类智能”,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3年5月1日。
[2] 程京德,“对 Hinton 的AI恐惧论观点之评论”,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3年5月9日。
[3] 程京德,“人工智能应用主体问题实例 -- 究竟是谁预测了蛋白质结构?”,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3年10月28日。
[4] 程京德,“以 ChatGPT 为代表的无偿式概率式自动生成工具的滥用将给人类社会带来什么后果?”,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3年2月6日。
[5] 程京德,“从“数据”与“信息”的概念之差看 AIGC 工具衍生数据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3年4月24日。
[6] 程京德,“人类应该如何面对由 AIGC 工具生成内容带来的困惑?”,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3年12月28日。
[7] 程京德,“逻辑学家罗素谈‘中国人的品格’,兼论 AIGC 工具的数据污染问题”,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4年6月5日。
[8] 程京德,“从‘准确计算’到‘随便计算’ - AIGC 带来的计算应用模式改变”,微信公众号“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科学网博客,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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