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南京扶人事件后,我想起一件事来:约摸一个月前,我在康之泉游泳,在池底捡到一条金项链,比较粗重。我第一反应问对游过来的老太太,是不是她丢的?
老太太当即否认,却说让我自己拿着,意思谁捡的归谁。
而我打小就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不能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
正当我收起金项链,准备游完后送交服务台时,另一个泳道来了一位老太太,问我是不是捡到什么了?
我拿出金项链给她看,她说是她丢的,刚才找了半天没找到。我毫不犹豫地把金项链给了她,她感激得不得了,一定要请我吃个饭,还说上回游泳掉了对金耳环,没找到。
我拒绝了,说这项链本身就是她的,没必要感谢,以后游泳不要戴这些。
事后,有人提醒我:你怎么知道就是她掉的?要是她先看到你拿出来问别人,然后谎称呢?
我初一想也是,可是除了她,好像没人称丢了金项链吧?她请我吃饭的恳切之情也不是装出来的,没有疑点可寻。再说,她脖子上似有戴过项链的印痕,能是假的吗?
既然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那南京那位老人自己跌倒了,怎么能讹诈扶他起来的年轻人?!
我曾经在公交车站扶过一个跌倒的老人,好在他很快恢复了意识,感谢我。而我见他行动迟钝,问他是否需要送送?他拒绝了,自己慢慢走远了。
当时我没有拍照,也无人可作证,却本能反应,做了自己该做的事。
今年年初大雪的时候,见一位老太太踏雪过马路,我赶紧过去搀扶她,怕她滑倒。我说她这个天怎么能出来,路上都是冰雪。她告诉我,她孙子病了,她得过去看看,我只得让她注意了!
这么回想起来,善举源自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善良,那些恶意的诽谤我也见识过,但大抵如浮云般散去,我们需要做一个好人。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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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刘爱国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