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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开门红

已有 5028 次阅读 2008-1-11 17:14 |个人分类:轻描淡写

鼠年刚开张,就见开门红。

是血红!

1月7日,湖北天门,几十个城管群殴一个“优秀共产党员”,为的是杀人灭口。

 

“天门市水利系统十佳标兵”、“天门市优秀共产党员”魏文华

关于城管到处作恶的报道俯拾皆是,城管成了黑社会成了黑帮,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江南都市报:城管暴力频繁挑战百姓忍耐极限

让我们把时间倒退17个月:2006年8月11日,北京一城管被忍无可忍的小贩杀死。

 

死者是家里的独子

 

凶手是一个退伍兵

他退了伍,做了烤香肠的小贩,一个月内三次遭遇城管,然后就有了那血色黄昏。

大家都看过史泰龙的“第一滴血”吧?

他们本都是好人,是什么原因让社会上不同人群闹到如此严重的猫鼠对立?

小贩律师的当庭陈述: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为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从法理上讲,城管执法不能构成公务行为。城管的执法行为并没有经过人大立法或国务院行政立法的批准,因此其合法性存在质疑。既然城管行为是不是公务行为还存在质疑,那么小贩赖以安身立命的摊子被掀的时候进行反抗,是否应属于正当防卫呢?是不是应定性为“防卫过当”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e1b23010007z2.html

既然城管的行为并非公务行为,群殴灭口无疑就是一级谋杀。呵呵,你现在就是带上N个表,还会有人买账吗?

唉,和谐社会的2008哦,遍地干柴!

附:北京“小贩杀城管”案背后的故事与反思 http://bbs.tiexue.net/post2_2420423_1.html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35-14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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