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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Rabies Treatment—From Palliation to Promise
狂犬病只能预防,不能治疗。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为100%。迄今人类尚未实现狂犬病治愈率0的突破。但人类探索狂犬病有效治疗方法的努力从未停止。
美国和泰国的相关研究人员在今年1月出版的专业杂志《Viruses(病毒)》上发表综述论文,介绍狂犬病治疗的最新研究进展(见参考文献),论文的题目是《Human Rabies Treatment—From Palliation to Promise (人类狂犬病的治疗——从姑息疗法到曙光在前)》。
以下是该论文的译文,将分若干次陆续发布。
人类狂犬病的治疗—从姑息疗法到曙光在前(3)
Human Rabies Treatment—From Palliation to Promise
3. 伦理方面的考虑
Ethical Considerations
在开发狂犬病新疗法时,有几个伦理方面的考虑。狂犬病治疗的成本和医疗保健资源占用率非常高。而向高危人群提供暴露前预防(PrEP)和给狗接种疫苗几乎100%有效。印度[13]和菲律宾[14]的成本分析模型估计,在狗咬伤发生率为2-5%的地区,实施大规模PrEP具有成本效益。在资源丰富的国家,可能只有极少数患者用得上研究和开发的新的狂犬病疗法,至少在最初是这样。许多人认为,资源应该更好地用于PEP(暴露后预防)和PrEP,它们已被证明有效,并使资源有限环境中风险最高的人群受益。
此外,由于狂犬病是几乎无一例外的致命感染,在临床试验中不可能采用统计学上严格的安慰剂对照。面对如此惨淡的预后,受感染的患者及其家属往往渴望接受任何试验性治疗,即使成功的可能性很低。在放弃治疗意味着必然死亡但治疗本身几乎肯定是徒劳的情况下,很难适用知情同意程序。由于狂犬病的负担主要落在资源有限国家的儿童身上,对儿童进行研究的前景带来了额外的关切,特别是在如何体现自主权和知情同意方面。
在死亡率高的感染中,被分配到安慰剂组可能被视为“死刑判决”。2014年西非的埃博拉疫情和20世纪80年代初的艾滋病毒/艾滋病爆发也带来了类似的挑战[15]。在此基础上,提出了7项核心的科学和伦理要求,以指导高致死率的狂犬病等疾病在暴发或流行期间的临床研究: (1)科学和社会价值,(2)对个人的尊重,(3)社区参与,(4)尊重参与者的福利和利益,(5)有利的风险-收益平衡,(6)公平分配利益和负担,(7)试验后能获得已被证明有效的试验药物[16]。
不可否认,试验后获取是大多数传染病研究的关键要求,但由于狂犬病的高度致命性,其适用性可能受到限制。其他伦理考虑可能包括优先为参与者所在社区提供现有的狂犬病预防措施,如PEP。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Lacy, M.; Phasuk, N.; Scholand, S.J. Human Rabies Treatment—From Palliation to Promise. Viruses ,2024, 16, 160. https://doi.org/10.3390/v1601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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