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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按
科学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它的形成是科学认识过程中的一次重大飞跃,是科学认识从经验层次进入理论层次的重要标志。科学概念是一个科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在专著《代谢综合征体力活动不足病因论》研究体力活动/体力活动不足给予人体的影响时,提出并定义了十多个医学科学新概念。从今天开始陆续将这些新概念介绍给同道的专家、教授们,望不吝赐教,提出宝贵指导意见。今天介绍 “功能性危险因素”与 “实体性危险因素”。以下内容来自著作第36-7页的原文。
一、“功能性危险因素” 和“实体性危险因素” 范畴
(一)“功能性危险因素” 和“实体性危险因素”范畴的提出 在以上第1节中提及,体力活动及其不足的本质属性是人整体的功能水平提高和降低。
在舒炜光[14]等主编的“自然辩证法原理”指出:“功能又具有相对独立性, 可反作用于结构。功能和结构相比,功能是相对活跃的因素,而结构则是相对保守的因素。功能在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下,可以经常地、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又反过来影响结构。” “在一定条件下,功能变化之因必然导致结构变化之果。”
在人体进行体力活动时,人体的整体功能和代谢得到激发与调动,首先,它激发、增强了人体异化作用,进而拉动、增强了人体同化作用,就推动了糖、脂肪和蛋白质新陈代谢,改善了胰岛素信号转导通路。体力活动具有自我推动全身功能活动变化、提速物质和能量代谢的强大力量,从而提高了膳食能量负面影响的阈值,即体力活动的增加是一种“功能性保护因素”。而当体力活动減少时,就降低了膳食能量摄入致代谢异常的阈值,从而它具有了病因学意义,此时就成为“功能性危险因素”。与此相对应,现代医学揭示出的其它大量危险因素,如高胰岛素血症、胆固醇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同型半胱氨酸、纤溶酶原、纤维蛋白原等,则是“实体性危险因素”。
同属“功能性危险因素”的,还有心理应激、气温的变化等,它们有各自的属性和作用方式,这不在本文论述范围内。
(二)“功能性危险因素” 和“实体性危险因素” 范畴的意义
在以实体中心论为方法学框架的临床医学中,体力活动因其无特定形质,失去了被把握的机会。“功能性危险因素”的概念揭示了它的功能属性,亦即对它做了功能属性的理论定位,科学地承认它作为危险因素的合理性、必要性。使它获得了存在于医学中的“合法” “身份证”。
这一对范畴的建立,将体力活动不足与其它大量的实体性危险因素的属性做出甄别,使原来相提并论的各种危险因素有了各自性质的归属,并促进研究者进一步思考和探讨不同性质危险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及相互作用后的结局。
依据极为丰硕的现代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分子生物学的研究结果来看,体力活动不足对人体的作用横跨人体各系统,纵贯系统、器官、组织、细胞、亚细胞和基因表达,对实体因素有广泛的反作用,这是与实体性危险因素在性质上的重大区别所在。
笔者[11]在1999年时正式提出“医学功能方法”的概念,并给出定义,且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在这里提出“功能性危险因素”的概念,是医学功能方法在病因学和流行病学中的具体应用。
“功能性危险因素”与“实体性危险因素”是本文建立的第一对用来理解和处理体力活动不足相关疾病病因论域问题的范畴。这个定位与以下给出的另几个层面的定位相比更基本也更重要。例如,它可以从深层次支持下一小节提出的“主动型危险因素”和“从动型危险因素”的概念。
参考文献:
11. 杜明斗.人体功能问题,医学功能方法与功能病理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1999, 23(3):162-165.
14. 舒炜光,杨敏才,林立. 自然辩证法原理. 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314-5.
【附言】专著《代谢综合征体力活动不足病因论》2015年1月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46万字。专著在百度百科中有较详细的介绍。医学院校图书馆大多有藏书。本人尚有少量存书,需要者请与本人的手机与微信联系,号码均为 132 8361 4502。电子邮箱:dumingdou130420@sina.cn 。
笔者另有代表性论文“体力活动-胰岛素敏感性因果关系研究”于2022年11月4日发表在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科技论文预印本系统”, https://www.biomedrxiv.org.cn/article/doi/bmr.202210.00027 可供同道专家教授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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