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万心蕙奖学金捐赠人授权代理人黄安年今后一切提取利息、发放奖金及存款事宜的文件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3年10月6日发布(第33434)
【信件手稿纪实资料】(GRZL编号第GRZL3-学术研究221)
【按:一年前,笔者在中国美国史研究会领导层范围内发布《关于万心蕙奖学金捐赠人授权代理人黄安年今后一切提取利息、发放奖金及存款事宜的文件》,考虑到事关尊重万心蕙奖学金捐赠人的初衷,现在博文中公诸于众。】
*****************************************
关于万心蕙奖学金捐赠人授权代理人黄安年今后一切提取利息、发放奖金及存款事宜的文件
黄安年文 2022年10月11日发布【黄安年博客外篇《万心蕙奖学金》第2篇】
这里发布几分有关万心蕙奖学金捐赠人授权代理人黄安年处理今后一切提取利息、发放奖金及存款事宜的文件,足以说明,万心蕙奖学金的管理、发放奖金及存款事宜是通过奖学金代理人来进行的,其发放对象是中国美国史研究会设立的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但是经费管理与研究会无涉。这是万心蕙奖学金捐赠人的初衷,作为代理人始终遵照万心蕙、王霈先生的愿望办事的。30年来对此各方从未提出异议。
1993年10月2日,捐赠人万心蕙在写给存款银行中国银行总行的信中说:存款已捐赠給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为博士硕士论文奖,代理人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黄安年教授,今后一切提取利息、发放奖金、续期存款等“皆由黄安年教授全权办理”。这里说的很明确,奖金捐赠給冠名单位,但是管理等事宜含提取利息、发放奖金、续期存款等“皆由黄安年教授全权办理”,这里指的个人而非集体单位。
这里发布的王霈、万心蕙夫妇在美国和中国的公证,确认以利息作为奖励全国优秀美国是博士、硕士论文永久性奖金,该基金现存中国银行总行,代理人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安年。
黄安年在公证书上声明“我作为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万心蕙奖学金的代理人,自1992年起授权管理王霈、万心蕙夫妇捐赠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万心蕙奖学金的专用款。”“我郑重声明:上市存款为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万心蕙奖学金的专用款。”
********************************
心蕙精神 永载史册—纪念奖学金捐赠人万心蕙先生 (节录)
黄安年文 2022年10月10日发布【黄安年博客外篇《万心蕙奖学金》第1篇】
为使她和王霈先生设立的三个奖学金能永久保存而又不致发生意外的枝节, 在多次来信中, 她谈及办理公证事宜, “什么(事情)我都希望长远,但事情变化这么多端,一两年后的事都料不到,不知怎么可以长久, 也怎么可以真公证。” 【13】“对写公证书,我还是希望考虑,眼前不会有问题,将来人事变迁谁知道?” 【14】本来我们计划乘万先生今年来华之际在中国办妥公证事宜(按办理公证规定,务须本人在场),然而万先生突遭病魔袭击打乱了既定安排。万先生在信中谈到在她身前办好公证考虑时说:“以后继任者,将不知是那个学校,什么人,人心不古,北京首都的市长在党与政府亲眼监督下,都敢无法无天,所以,我觉得还是有个公证书好。” 【15】“这就是怕人心不古,将来你们这个不属任何固定单位的临时组织,有了问题,纠纷,可在当地官厅解决,不用跑到国外来打官司。” 【16】她要我要把公证的事“一定办好, 到长春向大会报告,不再生枝节。” 【17】
现在可以告慰的是,万先生亲手设立的三个奖学金的公证、遗嘱和法律申明事宜均已妥善解决,在我代表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中特别全文公布了万先生在病危中所作的公证声明。【18】
注释
13,万心蕙先生1990年10月9日致信黄安年;14,万心蕙先生1990年12月27日致信黄安年
15,万心蕙先生1992年2月4日致信黄安年;16,万心蕙先生1992年9月9日致信黄安年
17,万心蕙先生1992年11月4日致信黄安年;18,万心蕙先生1992年11月9日致信黄安年
切实推动学术研究, 开创跨世纪的新局面——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1996年8月5日) (节录)
***************************************************
黄安年文 发表:《美国史研究通讯》1996年第3期;学术交流网/美国问题研究/2002年4月27日发布;2002年8月19日重发
还在1993年11月2日,黄安年以万心蕙奖学金代理人的名义向会员通报了基金情况。1995年11月3日,黄安年自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取出利息930.86美元,合人民币7721.3元。1996年6月26日黄安年将该7721.3元人民币本息共8101.24元移交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秘书处, 以供发放奖学金和奖学金组织工作之用, 一万美元的基金则继续存中国银行总行。
根据万心蕙教授的心愿, 我们还积极办理了有关万心蕙奖学基金的公证事宜。1996年5月中,万先生写信给黄安年附寄1996年5月21日有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县法律公证人Leagh A. Johnson签署盖章的公证声明, 其中文本内容如下:
“我俩于1992年12月12日致信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秘书长黄安年教授捐赠一万美金,以利息作为奖励全国优秀美国史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永久性奖金,该基金现存中国银行北京总行,帐号0310084576,代理人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安年。
为此特到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县法律公证人处,当面签字,以证属实。
捐赠人 王 霈 (签字)
万心蕙 (签字)
1996年5月20日”
英文文本在签名栏中有王霈、万心蕙的英文和中文签名,另有美国公证人的签名。“Witness: Notary Public Dallas County, Texas, U.S.A.
Leagh A. Johnson (盖章)”
万先生在信中谈到在她办理公证考虑时说:“这就是怕人心不古,将来你们这个不属任何固定单位的临时组织,有了问题、纠纷,可在当地官厅解决,不用跑到国外来打官司。”
https://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do=blog&id=12555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16:5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