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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的社会服务是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笔者作为一名高校图书馆工作者,且具体从事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时不时需要解答相关咨询,稍事梳理近期观察与思考。
近期本地一家重要研究机构来电咨询,大意是其所在机构停购某数据库,问我所在高校是否有该数据库,是否可以向他们提供服务。我进行了简答,我说该数据库某某大学也买了,买的产品与服务比我所在高校要多,但我所在高校是不可以直接使用某某大学的,这是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换一个角度想,一家买了,家家都能用,生意没法做。类似的咨询是经常遇到的,有时是代表机构咨询,有时是个人咨询。
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的社会服务受到许多制约。有时咨询者很不理解?说我付费还不行吗?较起真来,还真是不行。很有可能属于违规违纪、得不偿失。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需求焦点在于数字资源。校友、成人教育、合作办学(班)是较为常见的需求之源。社会服务通常是借助技术实现的(身份认证技术、虚拟专用网络技术等),各个高校的校外访问的投入水平不一,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存在不小差距。此外,还有信息安全因素,高校图书馆提供社会服务通常会格外谨慎。
近期我花了较多时间和精力解答面向校友的社会服务问题。有老师问:学生毕业后是不是无法再使用学校图书馆的资源了?确实如此。图书馆资源与服务是为在校师生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日益严格。
比如ScienceDirect数据库、IEL数据库,这两个数据库,相对来说,均属于使用成本很高的数据库。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集团采购,所在高校为成员单位之一。ScienceDirect数据库的价格与具体购买的内容相关,还与师生总数、科研产出(主要参考Scopus数据库)、使用量密切相关(综合加权,划定为若干等级)。IEL数据库的价格与具体购买的内容相关,此外与使用量密切相关(根据年使用量,划分为6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采购价格相差是比较大的。我校自2006年开始采购ScienceDirect数据库,采购的是6个学科包;2017年抓住机遇转换成了自由全文库(全学科,24个学科包),2004年至今访问权限。IEL数据库从2021年7月开始采购,2023年5月11日,我校工程学以较好成绩顺利进入了ESI 1%学科,可以说,IEL数据库功不可没。
顺带解释为什么学生毕业后不能再使用学校图书馆的资源。数据库采购时需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已约定合法用户必须是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非合法用户使用(或者说盗用),学校需要为此买单。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经费源自学校总经费,可以理解为在校学生均付费了。学生毕业后(校友)则没有相应的经费支出。
高校师生,很多人认为图书馆资源是免费的,实际上,大多是机构名义付费使用。除了自然资源,任何免费,均是因为“有人”付费或付出了。无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高校图书馆,他们的资源与服务,是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结合各馆实际(比如设备设施情况、服务能力)开展服务。 对于高校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大致可分为正式购买、试用、自建及免费使用的。除了正式购买的部分,其余可以视作免费数字资源。免费使用的部分,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区域联盟共享资源,有的是公益性质资源(有关部门出资建设,一定范围免费使用),有的是开放获取资源,还有其它网络免费资源(平台各异、种类繁多、载体不同、使用方法不同)。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图书馆网站提供的所有数字资源(包括图书馆正式购买、试用、自建及免费使用的数字资源)均受版权保护;图书馆对用户利用本馆数字资源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合法用户必须是本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合法用户可通过本校控制的IP使用数字资源;本校允许进入的公众随机用户可通过本校控制的IP地址从指定阅览室或终端进入数据库;授权用户可允许访问全文期刊库、可检索、浏览、查看目录、文摘、全文和其它参考内容,可下载或打印单篇文章、章节或条目,仅供授权用户个人使用。
5月中旬,我参加“数字学术服务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CALIS第二十一届引进数据库培训周” 会议,期间实地参观了深圳市多种类型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我实际是有“暗中观察”他们的数字资源资源如何提供校外访问(和社会服务)。我实际办了深圳图书馆之城的读者证,实际体验过数家图书馆提供的资源与服务。有一些“重要发现”,给我的总体印象是颇为谨慎的,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其中一个大突破是“国际科技信息中心”——“门户网站于2022年底正式上线,现可向深圳市科研人员免费提供全球顶级期刊文献全文的实时获取服务。”同行评论为“其它地方暂时无法复制。”
种种原因,对于图书馆的服务,尤其是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社会公众有着较高期望,通常还格外地“理直气壮”。我在圕人堂群中曾多次分享国家图书馆的版权声明。“您在使用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网站各项产品及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声明。作为国家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本网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面向各界读者开展公益性文献信息服务,并积极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访问、浏览或使用本网站,表明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以下条款内容,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条款,请停止浏览、使用本网站。”(中国国家图书馆版权声明.http://www.nlc.cn/web/dsb_footer/bqsm/index.shtml)划重点——“积极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这样的工作,或许有助于增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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