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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今年7月29 日,WHO官网发布了一个英文手册,标题是Guide to introducing human rabies vaccine into national immunization programmes(将人狂犬病疫苗引入国家免疫规划指南)(见参考文献),在其正文和附录中全面介绍了WHO对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规范和对相关问题的权威解答。本博客将陆续选介其中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狂犬病疫苗的禁忌症和预防措施
考虑到临床狂犬病几乎不可避免的致命后果,狂犬病疫苗没有禁忌症。任何可疑的狂犬病毒接触都应按照建议的时间表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进行处治。怀孕和哺乳不是PEP(暴露后预防)的禁忌症。接受氯喹或羟氯喹治疗的个体无禁忌症;可采用皮内或肌肉注射方式接种疫苗。对疫苗生产商列出的任何成分或辅料有严重过敏史的个人应接受其他生产商生产的替代的狂犬病疫苗产品。
狂犬病PEP(暴露后预防)的安全性和不良事件
与其他疫苗一样,局部反应(如注射部位发红、疼痛、肿胀和硬结)是接种狂犬病疫苗后报告最多的不良事件,发生在35-45%的疫苗接种者中。5-15%的疫苗接种者在免疫接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全身不良事件,如短暂发热、头痛、头晕和胃肠道症状。免疫接种后的严重不良事件极少发生,在极个别发生了神经系统症状的病例中与疫苗接种未能确定因果关系。
有关狂犬疫苗接种后不良事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生产商随疫苗提供的包装说明书。与其他疫苗一样,实施狂犬病PEP的卫生机构应具备管理和处置严重过敏反应的能力,并在接种疫苗后将疫苗接受者置于医疗监护下15-20分钟。
使用RIG(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医生应该作好治疗过敏反应的准备,尽管罕见,但可能发生在其给药的任何阶段。
(不同品牌)狂犬病疫苗的可互换性
在狂犬病疫苗接种过程中,应尽量不要发生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改变,但如果这种改变是不可避免的,则是可以接受的。没有必要重新启动一系列注射;疫苗接种应按照原计划继续进行。目前尚无数据支持神经组织狂犬病疫苗(注:WHO早已在全球禁用此类疫苗)与细胞培养和禽胚胎卵细胞狂犬病疫苗(CCEEV)的互换性。应停止使用所有神经组织狂犬病疫苗,转而使用CCEEV。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2). Guide to introducing human rabies vaccine into national immunization programmes.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9 July 2022,https://apps.who.int/iris/handle/10665/360978. License: CC BY-NC-SA 3.0 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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