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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参加一个学校的“教学型”教授的评审,出于好奇,想看看他们是什么样的要求。细看条例,原来对科研没有任何要求!这让我颇有些惊讶。有人解释说能争取到“教学型”教授很不容易,我这个外人自然不方便发表评论。从参评的人员看,不乏本科开始便出自最牛逼学府的人,有些人不仅没有一个项目,没有一篇学术论文,甚至没有任何教改项目或教学论文。
推出“教学型”教授的学校不止一所,据说很多学校的“教学型”教授条件中都对科研没有要求。这让我想起一个哲学问题:“大学是什么?”蔡元培先生在《何为大学》中有着深刻的阐述,自不必我卖弄这个话题。大学无疑是教育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场所,所以人才培养必然是任何大学的首要任务。问题是,什么样的教师能胜任高校人才培养的任务?专心于科研无心教学的人固然不是合格的大学教师,这也是目前很多大学面临的一个窘迫问题,一方面,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显性指标基本都属于科研范畴,另一方面,无论什么学校,都承担着大批大学生与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这似乎成了一对矛盾。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培养还好说,科研与教学比较容易统一,很多学科甚至让研究生成了导师的打工仔,否则大学咋会流行老板一词?
或许由于大学存在着一批需要承担大量教学任务的教师,考虑到这些教师的出路,“教学型”教授便出笼了。何谓教授?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就有教授职位。不同时期、不同学校对教授的要求有所不同,这也是一些学校的教授不被另一些学校承认,而一些学校的教授则被另一些学校高看的缘故。一所大学的教授应该与该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例如,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端技术人才,所以它的教授应该侧重于技术水平。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高水平研究人才,所以作为最高等级的学衔,教授自然应该有一定的研究水准。如果一所大学的目标是高水平研究型(姑且借用一下前些年时髦的称谓)或教学科研型大学,那么它的教授就理应教学科研并重,不应该存在只做研究不搞教学的教授,也不应该存在只搞教学不做研究的教授,而且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学校,教学都应该是教授与其他所有教师的主业。致于多承担一点科研任务还是多承担一些教学任务则可以选择,例如,年轻人不妨在科研上多投入一点,毕竟科研是吃青春饭的,中老年教师则可以适当多承担一点教学任务。教学型大学要不要做研究呢?当然也应该做,不一定是做科研,也可以是教研。但事实证明,教研需要以科研为基础,没有科研经验积累的教研一定是肤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学型大学的教授也应该适当做点科研。因为任何学科都经历了从开始产生到逐步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个研究的过程,教师要弄清楚这样的研究过程,除了熟悉历史,还需要亲身实践一番,否则就像一个食客点评厨艺,一个观众点评电影或戏剧,必然是表层的、缺少专业的视角与深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教授没有教学型与科研型之分,教学与科研不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而是列车的两根钢轨,列车缺了哪一根钢轨都跑不起来。
那么,职称评审的根本问题在哪里?在条例的一刀切,应该在评审条例中允许教师在教学与科研上有所侧重,而不是只看重学术论文与科研项目。例如,由于学科的差异性,有些学科客观上不可能具备拿国家基金的条件,但这个学科的某个教师在教学方面有很高的造诣,有着自己的教育思想,并且有展现自己思想的合适载体(论文或专著),为什么不可以在科研上适当放宽,教学与教研上的要求适当提高从而也把这些学科纳入进来呢?
由此可见,重要的不是设什么教学型教授、副教授,而是允许职称评审在教学与科研之间具有适当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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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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