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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善与恶
人类通过思维将自身和自然界区分开来,然后从群体、社会的角度出发,将物分为有用、无用、可用,将生物分为有益、有害、可驯化利用,将个体(小集体)行为分为美、丑,将个体(小集体)行为的动机分为善、恶,将以同理心为基础的关爱、合作、共享之上的行为定义为善行,将以自我为中心的区隔、利用、私享之上的行为定义为恶行,并进而溯源,在人性的善与恶之间争论不休。
人性的善与恶是人类的思维、共同生活、社会化所派生出来的基础问题之一,我们对于自然界的生物本性不会作这样的要求和区分,那么从生物、自然意义之上的人类个体来说,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从群体、社会的整体利益需要出发,从社会治理和自洽运行的角度出发,社会希望(需要)个体的善行可以(来)成就社会整体的健康传承,所以,个体的善与恶是社会问题,社会需要定义善与恶,需要惩恶扬善,而人性本无善恶,全赖于社会的引导、规定、教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善恶本身是可以因为时间、地点、场合、视角、层次的变动而变易的,最为明显(甚至有点悲哀)的例子是,某些所谓的民族英雄,从更宏大的角度来看,有可能会变成罪人。
或者可以说,善是教育教化之下,个体的正确的思维方式所派生出来的合适的社会行为的指引,恶是教育教化的缺失缺陷之下,个体本能所派生出来的个体行为不能契合于社会整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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