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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费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版面费的热议十年前就存在。版面费现在愈演愈烈,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国内的版面费升高恶化主要发生在传统订阅式期刊。
国外的版面费突升主要发生在开放获取(Open Access,简称OA)期刊的论文处理费(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简称APC)。
国内的版面费问题与出版资金支持、出版社商业运作和科研单位绩效考核政策产生的供需关系有关。
中国科学院下属的《自然辩证法通讯》期刊早在2008年6月就“关于付费出版学术专著与交版面费发表论文”发起过系列讨论征文,让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目的是将真理越辩越明。征文稿指出:“在中国学术界和出版界,付费出版学术专著与交版面费发表论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现在已经成为流行的做法,甚至成为学术界默认的游戏规则,并号称是与国际接轨。”该期刊登载了数篇关于版面费的讨论文章,引起了学术界、出版界和广大读者的浓厚兴趣。版面费涉及面广,触及度深,影响力大,争议颇多,关乎中国学术事业之命运,值得关注。
论文作者不应当追求用论文来换取职称、房子和年薪等个人名利,否则会引起学术不端,破坏应有的学术研究风气,造成科研质量下降。论文是学术地位的象征,也是一种荣誉,不应当被市场经济、供求关系、绩效考评政策庸俗化。出版社不是像卖衣服或食品一样的普通企业,学术专著和论文也不是鞋帽衣裤。学术出版社肩负的是文化积累的神圣使命和精神传承的社会责任,必须以学术质量为唯一标准,以支持出版优秀作品为荣耀,不能以收钱盈利为目的,不能权钱交换,更不能出版学术垃圾和学术泡沫。学术出版社以读者群小、期刊订阅收入低为借口向作者收取论文发表费用,让作者来养活出版社是不合理和不称职的。这就是为什么好的期刊通常对作者都是免费的根本原因。能够坚持不向作者收费的期刊是值得令人尊敬的。
在国内“破五唯”和取消SCI论文硬性指标的呼声下,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放松了一些论文指标考核要求,减轻了评职称和研究生毕业的压力。另外,中国政府也开始在财政上积极支持国内期刊的发展。例如《Nature》在2019年12月11日曾经报道,在未来5年内,国内将有280个学术期刊得到每年合计2亿元人民币的政府拨款资助。这项财政支持将国内期刊分为三个等级,按照不同等级划拨支持资金,其中最高等级的期刊每年能够获得520万元的政府资助,而最低等级的期刊每年也能获得40万元的资金支持。但是,在这样的大力支持下,国内有些期刊为了配合各单位的职称评定发文需求,仍然持续大幅提高版面费。例如,一些所谓的中文核心期刊,先要求作者交几百元审稿费,然后再收取三四千元版面费。广大科研人员正在翘首期待国内期刊取消审稿费和版面费。
早在200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出版署出台的《关于禁止收费约稿编印图书和期刊的通知》(新出图[2000]169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任何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向作者(单位或个人)收费约稿;不得要求作者个人出钱资助出书,不得要求供稿单位或作者个人包销图书,不得以图书抵充稿费,不得收取认刊费或要求作者购买与认刊费同等价值的图书。”另外,我国于200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出版管理条例》和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都明确规定学术期刊不得出卖或出租版面。这些规定均明文禁止版面费。因此,学术期刊出版行业应当严格遵循这些行政规定。另外,《著作权法》规定,著作者享有名誉权和获酬权,期刊杂志采用作者稿件必须给予作者适当的报酬。如果不仅不支付报酬,还反过来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和版面费,那就更是违法的了。
版面费不仅违反行政规定和法律,在道义上也不合理。合格而非滥竽充数的学术论文凝结了作者的心血和辛勤劳动,却反而要自己花钱发表,把钱财塞进别人的腰包,还要把版权拱手送人让出版商独占。这种做法从社会道义上讲,已经不仅是不道德的问题,而且是极不道德的问题。
版面费是发表费用的核心。版面费对学术出版危害极大,应当尽快取缔。版面费造成学术弱势群体的出现,滋生出钱发表论著的学术不端,破坏学术自由和公正。学术出版应当主要由基金资助来支持,辅之以出版社的商业营销收入,不论这基金从根源上是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图书馆订阅资金等。总之,这费用不应来自论文作者的工资或个人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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