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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科学家的“原善”

已有 4138 次阅读 2019-10-22 07:56 |个人分类:科技|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科学家, 原善, 知识

吕乃基

原刊于《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123。此处有修改。

摘要科学家的“原善”,是人类经由科学与自然的博弈中形成之“善”,是原本之善、基础之善。原善之“善”可以归结为规则意识、理性、怀疑精神、民主意识等。规则意识是人与自然在有限策略下重复博弈的必要条件,是原善的核心;理性、怀疑精神与民主意识则是原善的充分条件。这样的原善浸润了“原初”和“原始”的色彩,是一种理想状态的抽象。

在当代中国语境下,科学家的原善受到污染和被扭曲,人与自然博弈的学术让位于人际博弈的权术;资源代替知识,成为学术的中心。必须排除强加于科学活动的权力因素,让科学家在与自然的博弈中创造知识;清理并撤除强加于科学家的人际博弈及其“规则”,让科学家坚守并提升其原善。

“原善”,是清朝哲学家戴震提出的概念。善:曰仁,曰礼,曰义,斯三者,天下之大衡也”,也是“善之大目也。”戴震的“原善”有人之初性本善之意,以及涉及“仁礼义”。本文用戴震这一概念,不过与戴震之原意完全无关,意在与“原罪”这一概念相对应,意为“原本之善”和“基础之善”。

人,在其面对自然界、他人及其组织,以及自我的活动中形成了具有不同内涵之善。其中,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所形成之“善”,是所有的“善”中,在先和基础之善,是为“原善”。

科学活动的根本点就在于人经由理性和实验与自然的博弈[i]。正是在这样特殊的科学活动中,形成了科学家特定的品格。巴尔赞称[ii],“一个沉浸在研究中的科学家是资产阶级美德的楷模。”

科学家的“原善”就是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也就是人类在最简单的活动——与自然的博弈,而且限于是在认识过程——中形成之善。鉴于人类所有复杂的活动最终都建立于对自然的认识活动的基础之上,所以在科学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范是原本之善、基础之善,即“原善”,科学家之原善是一切善的共同出发点和基础。

一、科学家的“原善”

1.人与自然的博弈

人类经由科学与自然的博弈,其要义是“重复博弈”和“有限策略”。自然作为博弈的一方,相对于博弈的另一方人来说,就是自然之大,之久。之大,对所有的博弈者一视同仁,来者不拒。之久,天老地荒,自然界奉陪到底。之大之久的含义还在于,相应于自然界的庞大和久远来说,直至前不久,人类与自然界的博弈及其影响微不足道和无足轻重。

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自然界“忠贞不渝”。只要与之博弈的一方策略不变,那么自然界也就总是出同一张牌。正是由于这一点,长期以来,在人与自然之间就构成了博弈论中的重复博弈。此处的“不渝”和不变,也就是意味着在每一次个别的当下和局部的博弈中,自然界策略的有限。若是无限,就没法重复,也说不上“不渝”和不变。

作为博弈的另一方,科学在与自然的博弈中有四把通往成功的钥匙。首先是在观念上剥夺自然界的无限策略,就是剥夺自然界的神性和人性 。伽利略通过“第一性”和“第二性”划清人与自然之间的界线,牛顿以其因果决定论取代目的论进一步置自然于“死地”。自然界成为“一个冷、硬、无色、无声的沉死世界,一个量的世界,一个服从机械规律性,可用数学计算的运动的世界。”[iii]

其次,在行动上剥夺自然界的无限策略,那就是行之有效的实验方法。实验方法的关键是条件可控,也就是有限策略与可重复。达·芬奇发现[iv],“同样的结果总是产生于同样的原因。如果原因消除了,结果也就不可能产生”。进而,“要把这种试验进行许多次,使得某种偶然情况不至于搅扰或歪曲这个证据。”

第三,自然界不会将其策略写在脸上,甚至“一有机会就会说谎”(培根),需要“猜”自然界的策略,这就是假说,关键是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到个别之上的一般,发现贯穿偶然的必然。假说提出预言,指导下一步实验;由实验结果再修改或验证假说。经过实验和假说的反复比较,自然界的策略便渐次为科学家所掌握。

第四,从自然界中最容易博弈的对手开始,循序渐进,由重复博弈发展到演进博弈。一开始是丈量土地和杠杆,对手的招数最少,可重复性最高,寥寥数招便可洞悉对手的伎俩,欧氏几何甚至无需量纲,继而是阿基米德力学,然后渐次推进,由电磁理论、化学,量纲渐多,生物学的量纲多到不再提量纲,直至意识,以及量子力学的纠缠、叠加、塌缩,非线性、复杂性的领域。

实证科学始于几何学和力学绝非偶然。同时代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其他民族大多主要面对的是动植物,其策略虽逊于人,也复杂到难以胜数。李约瑟提出:如果科学起源于中国,那么一开始就不是力学,可能是电磁学。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在循序渐进之时,科学家发现自然界在局部场合与环节的策略在整体上一致,既彼此相容又相互制约;同时,科学家所得出的知识体系必须符合逻辑要求

中国古代没有发展出科学,虽然古圣先贤同样感悟到自然界亘古不变的规律,"天不变,道亦不变"。然而由于天人合一,自然界充满了人性,没有采用实验方法,以及未从最简单处入手,只能由总体上"感悟"。这样的宏观感悟无助于脚踏实地的进展。

科学,作为人类与自然博弈的主要手段,博弈规则有限稳定,而且博弈链很长,让输方或旁观者能够总结经验,然后与赢方在同一规则下继续博弈。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可能发生重复乃至演进博弈。

当前,科学哲学的一些流派强调科学活动的实践性,也就是实践优位,这一趋势与后现代思潮的实践转向相一致。作为以研究科学实践活动为己任的科学哲学,理应在揭示科学活动与其他实践活动的共同点之时,进而说明科学实践活动与其他实践活动的不同之处。重视实践活动的特殊对象也就是自然界对实践结果的影响,以及这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对实践主体的影响,揭示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所形成的原善。

2.科学家的原善之“善”和原善之“原”

原善之“善”

欧里庇德斯称[v]:那些获得了科学知识的人是有福的,他们既不追求平民的烦恼,也不急急忙忙参与不公正的事业,而是沉思那不朽的自然界的永恒的秩序,沉思它是怎样形成,以及在什么时候,为什么形成的……

科学家的原善之善可以归结为:规则意识、理性,以及民主意识,等等。这样的原善浸润了原初和原始的色彩 ,是一种理想状态的抽象。

规则是博弈的核心要素。规则必须超越各方,必须相对稳定、一致。在人与自然的博弈中,自然一身而二任,既作为博弈的一方,又超越各方,以其对于任何人的客观性而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在与自然界长期的博弈中,尤其在实验时,只要科学家的策略不变,科学家与之博弈的那部分自然界的策略也就不变。这样的实践活动自然而然就培养出科学家的规则意识。默顿的诚实性规范就是基于可重复,科学精神是“对经由长期的科学技术研究惯例而形成的制度性规则的遵守”。

科学家在与自然的博弈中所形成的规则意识,应该成为人类一切活动的共同基础。虽然人与人的博弈较之人与自然的博弈复杂得多,但也应该规则先行,这一点在西方文化中就体现在契约精神和法治社会。中国传统文化对此同样有所认识,然而不得不承认,中国的规则过于变通,或者无规可循,或者有规不循,形形色色的个案处理或下不为例,也就是一次博弈,可能导致囚徒困境,造成诚信缺失和人性的堕落。

科学家在与自然的博弈中发现,透过自然界形形色色即变化多端的现象,可以揭示出自然界的规则,也就是本质或规律,这就是科学理性:现象和本质二分;以及可以经由一定程序(其核心是遵循规则)揭示本质,发现规律。科学理性包含怀疑精神,在理论不能自洽或与现象不符时,怀疑自己或他人得到的结论,一切以客观事实为准。

由这样的科学活动进一步升华所到达的价值理性,其一即知识至上,好奇心、为科学而科学都隶属于此。其二,意欲向前,在向外和向内的探索征程上永不止步。科学家与自然的博弈培育的价值理性,给予科学家与自然界继续博弈的动力。

自然界对与之博弈的对手一视同仁,接受任何人的挑战。正是在这样的科学活动中,培育了科学家朴素的民主意识。与之相关的是默顿的普遍性规范和公有性规范。科学家反对一切偶像与权威。五四运动同时高举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大旗并非偶然。

规则意识是人与自然的博弈中,有限策略和重复博弈的必要条件,因而是原善的核心。理性和民主意识则是原善的充分条件。科学家的原善,因其最原始,因而在历史上是所有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出发点;因其最基本,因而在逻辑上是所有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基础。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这是康德的名言。可以说,正是科学家的原善,架起了这“两件东西”的桥梁。

原善之“原”

然而必须指出,科学家的原善,只是一种“原初”之善,“原始”之善。

若是简单地把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的规则,不加修正、提炼和引导,直接用到社会的所有场合,就会违背人性,必然会导致不良甚至恶劣后果。科学家若仅限于此会发生人格蜕变、幼稚化,甚至成为“白痴”[vi]。在狄更斯的笔下,一位地质学家从建筑物上敲取标本。当因此而被拘捕时,他说他除了标本外不知道有什么建筑物,类似的事例俯拾皆是。

科学家所信奉的科学理性只是理性的基础,有待价值理性的选择、整合与引导。在价值理性中,知识也不可能"至上",科学要纳入社会之中。在为科学而科学的响亮口号的背后,还有好奇心的驱使。好奇心要听从人类命运的指引。此外,对待世界不能只有理性。即使面对自然,同样需要满怀情感。自然的价值不仅在于认识,而且是伦理和审美。对于实验科学的始祖F·培根,有人说,“如果有一种测量人的内在热情的温度计的话,我们将发现,F·培根内心的温度非常接近零度”。

在科研中形成的朴素的民主意识,因其“朴素”而易于变味和受到腐蚀,例如形成学术权威,倚势凌人,干预学术民主和自由;或者迷信权威,拜倒在权威脚下。

原善,只是一种抽象。在自然界一侧,科学家实际上是在与整个自然界博弈,不可能割裂其中的某一部分,固定其中的某一环节。即使最简单的博弈,欧氏几何,实际上舍弃了分形,还有第五公理的问题。再严密的实验和假说,总有未进入科学家视野的漏网之鱼。无论怎样微不足道,正因为没有考虑进去,所以得以在空间上扩散,在时间中积淀,乃至成为奥吉亚斯牛圈中的牛粪而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其后果难以预料。频频发生的蝴蝶效应,在相当程度上正是缘于人与自然博弈的漫长历史上被忽略因素的积淀。

自然以其复杂、涌现、协同、突变和蝴蝶效应告诉科学家,在人与自然的博弈中,同样充斥着无限策略和一次性博弈。自然以其退化、枯竭、危机告诫人,在人与自然之间,必须走向合作博弈。

在人的一侧,科学家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在与自然博弈的同时,不可避免会发生与他人和自身的博弈,不存在纯粹与自然的博弈,不可能将后者从人的全部关系中完全分离出来。所谓科学家的“原善”,在本体论上不可能;在认识论上只是抽象,在客体和主体层面都是如此;在价值观上不可能中立。人与他人和自身的博弈要复杂得多。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科学活动必然受到来自社会的强大制约和引导。

就人与自然双方而言,科学以其越来越突现的实践品格——每一次个别的实践都嵌入于"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之中;都关系到难以捉摸和各不相同的主体的"身体"body)——告诉科学家,重复博弈只是理想状态。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人与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者说主客体相互作用,难以区分博弈的双方。

更重要的是,作为善之基础的原善,因其未经雕琢和幼稚,必然受到来自人类全部善恶的制约和选择。其一,社会在科学家的原善基础上演进,科学家的原善渐次扩展、提升为社会之善、人类之善。这是人类社会的主流。可以列举爱因斯坦、获诺贝尔和平奖和化学奖的鲍林等一长串名单。其二,同样可以列举与恶为伍的一战期间制造毒气的哈伯等一系列名单,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其三,原善不受制约的膨胀,各种科学狂人即是写照。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原善与原罪仅一步之遥。在此意义上,这三种类型可以归为一种类型,共同说明了原善之“原”。

科学家的原善,所架起的只是由灿烂的星空通往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的地基。地基尚须架高,原善有待提升,以丰富和完善科学家的人性,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二、中国语境下科学家的“原善”

当代中国提供了上述三种类型之外的第四种类型:原善被扭曲和践踏,导致原善本身的堕落。

毋庸置疑,近年来中国的科学技术取得长足进步,这样的成果无疑建立于优良的科学道德和学风之上,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中国存在大量甚至严重的学术不端。如果说,在一般(主要指发达国家)语境下,科学家的原善有待提升、丰富和完善,需要纳入更高层次的善并得到后者的引导;那么在当代中国语境下,科学家的原善还要遭遇来自社会的压力和诱惑。

总体而言,在发达国家,原善以提升为主,而在当代中国,原善则以坚守为要。

当下中国,若是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工作,在收入的组成中,基本工资甚少,而绩效工资多与课题、经费、论文和工作量挂钩,成为少数人越来越重要的收入来源。高校中的基尼指数,或将超过社会的均值。

职称和学位更是必不可少,又附加令人眼花缭乱的排位体系,还有名目繁多的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称号(长江、黄河、泰山……)、基地、平台;优秀论文、提名奖、优秀成果等等。竞争,乃至恶性竞争,不可避免。大学的级别同样繁复,211985、一流、超一流。

设立的平台越多,对下越具有强制性、诱惑性,操作上越具有灵活性,寻租的可能性越大。目标、手段具有自催化效应,一环扣一环。高级平台以低级平台为前提,其本身又构成跃上更高级平台的依据。规则重重叠叠互相嵌套,形成天罗地网。在这一切的背后是大权在握、拥有资源的“有关部门”,有权任意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维特根斯坦曾有河床与河流之说,河床是世界图景,规定河水的流量和流向,河床本身又可以为水流所冲刷和改变。有关部门设计并挖就了河床,社会所扬起的道德鞭子一再落在河流而不是河床上。河水在扭曲的河床中流动会泛起泡沫——没有价值的知识、不会结果的花,甚至造假的污染和废水。并非没有真正有价值的知识,但在相当程度上被淹没;并非没有猛士,实在是凤毛麟角。

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正是形形色色的“规则”,扭曲、压倒、摧毁了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养成的原善,特别是作为其核心的规则意识。人际博弈的紧迫性让科学家无暇顾及与自然的博弈;人际博弈的立竿见影让科学家疏离与自然之间长期的重复博弈;而人际博弈中大量存在的潜规则,即博弈中的无限规则、一次性博弈,迫使科学家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面对来自社会的强大压力和诱惑,科学家的原善是如此之脆弱!更严重的情况是,劣币驱逐良币,坚守科学道德者被淘汰出局。

上述状况可以简要地概括为:本末倒置。

其一,初次分配与二次分配倒置,致使老师日渐疏离自己的本职工作,投身于课题等,尤其是申报环节:“跑”(课题、“点”、项目……)。

其二,博弈次序倒置。科学,其要义在于人与自然的博弈,在博弈中脱颖而出者获得社会的褒奖,在这一过程中自然会发生人际博弈。就科学活动而言,人与自然的博弈为主导,人际博弈为次生。然而由于政府大包大揽,由各种途径过度干预科研,使科研人员将沿着人际博弈的阶梯攀爬,视为科研乃至生存的优先甚至唯一道路。其结果是在相当程度上扭曲了科研。

狭窄的通道、稀缺的资源导致人际激烈的博弈。人与自然博弈的学术让位于人际博弈的权术。科学本来并非坦途,而是崎岖之路,但是此“崎岖”乃科学之博弈对手自然所设定,而非人为;是通往人类知识的顶峰,而非成为中国社会的人上人。

其三,在上述严密的制度设计下,媒体意外地获得了额外的权力。在以知识为中轴的社会,理应内容为王。在中国的学术界却是媒体为王。

最为致命的倒置是,是资源奖励知识,还是知识为了资源?适当的制度和体制以及社会激励是需要的。社会向经鉴别的科学家提供资源,以促进其提供更多优质的知识[vii]。然而现在的情况却是,在制度的安排下,越来越多的人竞相或不得不挤上华山一条路:把获取资金和学术制高点奉为最高目标。

这是一条险路。为何要让科研人员在边缘线上生存,在扭曲中成长?如果科研人员生存境况如此,又怎能为社会创造知识?

知识应与权力和资本鼎足而三[viii],应成为权力和资本运行的基础,成为知识社会的基础。知识的社会建构,反过来说,就是社会的知识建构。知识,如果不能冲刷和改变河床,则将以其污浊腐蚀和消融河床,最终瓦解权力和资本。

废除歧路,改造险路,刻不容缓。必须在根本上扭转本末倒置。

社会为科学家与自然博弈的宽松(并非没有引导)提供宽松的环境,方可能有美丽心灵,前者是后者的必要(非充分)条件。科学活动本身即养成科学家的原善,要做的首先是撤除强加于科学家的人际博弈及其“规则”。

如果说为了统筹考虑改革方略,在政治领域需要有顶层设计,那么在科研领域,在人与自然的博弈中,需要的是“底线自组织”,不需要那么多旨在拔高和加剧人际博弈的称号、奖项,需要的是在底线之上的向上开放。也就是说,多元的价值判断,不唯国家奖项为大;多种科研渠道,不挤华山一条路。在客观上削减人际博弈对人与自然博弈的干扰和影响,还后者在科研中在先和主导的地位。在最大程度上,还科学家以原善,进而提升原善。

上述分析旨在厘清导致学术不端来自当代中国社会的因素,并非免除科研人员的责任。如果说原罪需要时时提及予以警示,那么“原善”就需要得到不断发扬,以抵御来自社会的压力和诱惑。

参考文献:



[i]吕乃基.自然:西方文化的源泉--博弈论的视野[J].东南大学学报,20115):16-21

[ii] 〔美〕雅克•巴尔赞.从黎明到衰落[M].林华,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209

[iii]转引自〔英〕WC.丹皮尔.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M].李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249

〔美〕爱德文•阿瑟•伯特.近代物理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M].徐向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iv]〔苏〕BB.索柯洛夫.文艺复兴时期哲学概论[M].汤侠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161

[v] 萨顿.科学史和新人文主义.陈恒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7

[vi]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53-154

[vii]吴建国.从私有知识到公共知识的建构[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12).

[viii]谢嘉幸.论不可交换价值[J].系统辩证学学报,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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