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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物权与人权(property,real and human rights)

已有 4264 次阅读 2007-12-3 08:06 |个人分类:时空与重力场

产权物权与人权(property,real and human rights)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但对这个问题有些兴趣。有人说产权是物权之一种,而物权是基本人权之一。也就是说,产权,属于人权的范畴。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斜体部分为笔者对于物权法的摘录。要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仔细研读法律条文。这样才能保证合法的产权物权与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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