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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高校普通逻辑学教材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源于古希腊圣贤亚里士多德的普通形式逻辑学,虽然于明末就引入中国,可是,由于中国的文化缺乏逻辑学的传统,至今在中国学界普及甚微,国内学界基本上不重视,也极少应用。尽管如此,高校出版的普通逻辑学教材却不少。并非逻辑学专业的本文作者,经历了几十年的化学科学研究之后,意识到逻辑学在科学研究的极其重要性,自学逻辑学。在阅读了一些逻辑学教材甚至包括逻辑学界颇为权威的学者编著的教材以后,发现在这些教材中存在下列几个问题。在此提出,讨教逻辑学专家,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1、把直言命题和性质命题(categorical proposition)视为全同关系。例如,“直言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亦称性质命题”,这样的陈述表达的无疑是,性质命题就是直言命题,直言命题就是性质命题。可是,直言命题是与复合命题(也称条件命题,conditional proposition)才是命题的互补对,直言命题不含逻辑连接词,由命题本身就能判断真假的命题,而复合命题含有连接词,它的真假取决于其所包含的命题的真假以及连接词。直言命题,除了仅陈述一个主体的一个性质的性质命题以外,还有仅陈述若干对象之间存在某一种关系的关系命题,它们都可以从命题本身判断其真假,是为直言命题。可见,直言命题包括性质命题和关系命题,而不仅仅性质命题。
2、问题式标题词项周延性失当。很多教材的内容标题以问题的形式呈现,例如,“第一节 什么是矛盾律”,“什么是命题”等等。汉语语序决定主项和谓项,虽然这些标题是以问句的形式呈现,但是,它们是性质命题的肯定形式,其谓项是不周延的。而这些标题下所讨论的对象却恰恰是要周延的。因此,此类标题应该改为诸如“矛盾律是什么”才恰当。
3、大部分教材把逻辑学归属为科学。例如:“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但是又没有对科学下定义。学界对“科学”这个概念是非常模糊的,甚至连中国古代有没有科学这样的问题,也一直争论不断,没有定论。这样一来,逻辑学是什么样的学问也随之变成模糊。更有矛盾之处是这些自称科学的逻辑学教材又自我归属于哲学教材。
4、认为概念的内容随时间而变。本文认为概念的形成是一历史事件,概念一旦形成,其内容不再随时间而变。一旦内容变化,那么就形成新的概念。有变化的是表达概念的语词,人们往往把表达一个概念的语词用于表达另一个概念。例如,“科学”一词原用于表达“关于科举的学问”,现在用来表达“反映自然界的可重复实证的有系统的知识”了,可是,原来的“关于科举的学问”依然存在。
5、很多教材引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学科的分类是一个不合划分规则的分类。“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哪有子项中还有并列的项;有的学科用科学指称,物理学和化学都是科学,却又不用科学指称。
教材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反映了逻辑学教材的编写者在编写教材时由于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忽略了思维规则,应该引起重视。我们应当重视逻辑学普及(逻普)工作。只有普及逻辑学,才能普及科学。只有提高思维品质,才能促进创新。
参考文献:
陈波 著 逻辑学十五讲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逻辑学教研室 编 逻辑学(第 3 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 编 形式逻辑(第四版)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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