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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语用人称新学说
——作者署名的语用人称总是第一人称的
张云扬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复旦学报(医学版)编辑部
语用人称新学说,也可以称之人称语用学说:人称名词,首先如人们的姓名,在不同的语境情况下,可分别为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相应的限定词“我、你、他(们)(的)”指称或代表。如学术论文(自述语篇)中作者署名,论文正文、作者文摘中均可以用“我(我们)(的))”指称。在编辑部给作者的信件中,作者姓名可以“你(你们)(的))”指称。在定稿会上、编委提及作者姓名时,作者姓名可以“他(她)、(他们)(的)”指称。人称名词的语用人称,在相应的语境情况下可以是第一、第二、或第三人称。人格化的“本文”、“本研究”等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的代用词,亦然。语用人称在全世界的各种语言中均是客观存在的。语用人称新概念,是本人在医刊编辑工作中长期孤单地关注、思考作者语气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在下十分感激张曼博士论文(上海翻译,2008)翻译、引用多篇境外有关文献资料与观点,使本人有机会查阅之;2008年学习Ken Hyland教授的论文(Authority and invisibility :authorial identity in academic writing. Journal of Pragmatics.2002,34:1091-1112)后,认定作者语气的研究,就是起源于境外的作者身份的研究,因为学术论文中(作者)人称语气的表达与作者身份的构建的修辞手段,完全是相同的。
语用人称新概念或新学说认为,学术论文写作中,省略(不使用)第一人称与(或)其相应的限定词,中文使用自述省第一人称的主语句,英文使用被动句省第一人称的逻辑主语句;或使用“本文”(文科论文中多用)、“本研究”(科技论文中多用)等替代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均是属于语用学的范畴的修辞手段。ISO之仅仅要求文摘要以第三人称写作,就是主张文摘写作要简明,即文摘中无需进行作者身份构建。长期有一种传说,学术论文应该以第三人称写作,否则就不符合客观性,这是错误的,是没有根据的;仅仅是听起来好像有些道理,文风是谦逊的、不张扬的,不是在自我“吹嘘”的。再认真仔细思考一下,学术论文明明白白是作者自己写作的,却不允许使用第一人称写作,那不就是在“教唆”弄虚作假了吗。
语用人称学说认为,学术论文既可以以第三人称写作,也可以以第一人称写作。作者署名的人称语气、人称身份,无论论文怎么写作, 其语用人称永远总是第一人称的,总是作者主体语气(author subject voice)、作者主体身份(author subject identity)。学术论文中使用、不用,多用、少用第一人称代词或其相应的限定词,主要是不同国家、地区、民族、语言、文化的不同传统习惯的问题;也是学术著作中作者自我指称时使用的两种不同风格的问题。
美国著名的Geerz教授提出,论文中不使用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就是“author-evacuated(作者 –不在场了)”的学说(如下张曼博士、韩金龙博士以这一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博士论文的(仍旧使用第三人称写作的)写作实践,以及当今世界上学术论文有的作者喜欢、习惯以第一人称写作、有的作者喜欢、习惯以第三人称写作的实践,完全可以证明:这一学说是错误;然而,30多年以来、这一错误的学说却在誉行世界语言学界)。遵循这一学说,张曼博士的研究以中外各200篇语言学方面的英文学术论文摘要为语料,对比中外文摘中第一人称代词 (“I”和“we”) 的用法,……提出要对第一人称代词进行解禁(《上海翻译》2008)。但是,该文如由本人为《上海翻译》做编辑加工的话,一定会如下明确指出:张曼博士在自己的作者文摘、论文的正文中,却完全没有“对第一人称代词进行解禁”,而是全用(语法人称的第三人称的)“本文”替代“我”,约共计有7处之多。说明:中国语言、文化传统习惯、精神,多么深深地扎根在我们中华儿女的脑海中。谁人不知:在学术论文中,“本研究”、“本文”等做主语,就是替代“我们/我”的。
同样遵循Geertz教授“author-evacuat”的学说,韩金龙博士在题为“学术论文中的作者身份构建与自我宣传”博士论文,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专著发表(2010),在该书的前言开头处,就使用去了“(在)本书(中,我)” [省去“在”与“中,我”,学术论文中的非人称名词的人格化就是这样形成的]、以“本书”做主语构建作者身份与自我宣传。整个前言中也没有使用过一个“我”,而是多用人格化的“第几章”。没有使用第一人称代词“我”及其相应的限定词,不是同样地完成了作者身份构建与自我宣传了吗。中国是习惯使用第三人称写作的故乡。
学术论文中的以人称问题是属于语法学的概念、作者人称语气(author person voice 或作者人称身份(author person idencity)是属于语用学问题的研究,不宜混为一谈。国家标准《文摘编写规则》中,要求文摘要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中要求文摘一般是以第三人称语气写成的。其实两个国家标准所要求的就均是文摘要以第三人称写作,均属于混淆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的概念。语言学“同行专家审稿”也是有缺陷的。应该要实事求是,也不宜过分讲究语言学文采,不应该永远不让不符合、不跟随学术权威作者的观点的新概念、新观点发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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