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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听说,东北有个院校,一个引文奖励500元,感觉学校的钱,真的多到花不完。
在当下的医学学术奖励惩罚制度中,论文发表的奖励涉及到直接和间接奖励两个方面。直接奖励是,除工
资之外,学术单位根据研究者每年的论文发表数量与级别来进行直接物质奖励。最常见的是根据发表论文的
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论文数量与影响因子,直接给予现金奖励,如每个SCI影响因子一万元人民币。间接奖励则与科研资金分配、住房分配、职称申报与授予、学术领导岗位选拔等关联。重奖励模式的另一个表现是,因科研成绩获得的奖励性收入在其总收入所占比例过高,有的甚至超过1/3以上。个别人员一年因发表SCI论文获得的奖励有20余万元,远超过同行一年的工资奖金收入。
由于论文发表直接影响着学术人员的收入与生活水平。一些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在自身科研能力不足的前提下,为了享受优厚待遇,选择了不正当的途径。即便有些教师本人对职称持有无所谓的态度,他们却不得不饱受同行的折磨,看到身边有些科研能力明显不如自己的人一个个评上教授,在这种环境下很难无动于衷[5]。学术奖励的目的是推动知识和技术的进步。但任何奖励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都有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即奖励目标与奖励目的的分离。如为了鼓励灭鼠,可以设计以上交老鼠尾巴数量领取奖金的激励制度。灭鼠是奖励目的,老鼠尾巴的数量是奖励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人会通过养老鼠获得更多的老鼠尾巴以获得金钱,实际上增加了老鼠的总量[6]。在学术奖励制度中,推动知识与技术进步的目的,可能会转换成相关参与者故意制造符合奖励标准的指标以获得额外的奖励的结果,如将一项研究拆分为多篇论文发表、重复发表,甚至出现论文代写代发的极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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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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