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参加了在南京大学召开的全国MPA论坛,为来自吉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员的专题发言作点评。其中有一位来自复旦大学的MPA学员在发言中提供了一个材料,说到我国中小学义务教育的经费,有2%是来自中央政府,其余均是来自省、市(县)特别是乡(镇)政府。此前我虽曾关注过我国的义务教育问题,却未曾就这方面的情况作过调查,这位MPA学员提供的数字令我吃惊!
从表面上看,义务教育的经费均来自于中国政府,可是中国地方实在太大,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要求义务教育经费的绝大部分由地方政府来承担,委实是为难“老”“少”“边”“穷”地区了。这如何能体现出教育公平呢?
“老”“少”“边”“穷”地区的居民也都是地道的中国公民,然其子女却享受不到和其它比较富裕的地区的公民的子女同等的教育权利——由于当地乡(镇)政府按其经济实力难以为其居民的子女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足额的义务教育经费,遂使他们之中许多人无法享受其教育权利而失学。我曾就义务教育向教育部建三议[1],现在我再建一议:我国义务教育经费全都应该由中央人民政府提供。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0-19 22:4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