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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7年2月16日原则同意《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我的家乡是泰州姜堰区,对于这个规划我没有进一步了解,我思考的问题是,国务院行政事务那么多,为什么这个规划不是由江苏省审批而是由国务院审批?
如果所有地级市的城市总体规划都由国务院审批,那么这个工作量实在太大了。我的直感是这种审批有点大材小用了。
江苏省在城市群规划时,应该有不同城市之间的协调与特色,那么国务院在审批时,是否需要和江苏省协调?如何协调?或者国务院在审批时,如何体现江苏省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十八大确定了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地位,那么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政府应该少管;不能通过市场解决的,那么政府应该逐级审批。管得越多越细,并不值得提倡。不到之处,敬请指正!
2017.2.19 俞立平 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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