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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就接受“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对其合理性毋庸置疑。但这句话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受此影响,我们滥用农药,导致害虫有抗药性,农产品有了毒性;为了防病,人们滥用抗生素,使病菌有了抗药性,人却逐渐地丧失抗病性;管理人员为了“防患于未然”,制定了许多条条框框,束缚了被管者的手脚,缺乏了效率和创造力;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有句话:“娃要脏养”。就是说娃要被病菌感染,以激发其免疫力,实在扛不住了,再找医生治病。是以治为主。
看来,防治结合是对的,以防为主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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