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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目的在于论理,证明自己有理,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对方的观点是错的;而争斗的目的在于争胜负,只为取胜,自己是赢家,而对方是输家。世上多有争斗(小到吵架,大到战争),而少有辩论,因为只要一方不愿辩论,那就辩论不起来了。于是乎,现在有一个东西叫“司法”,他是裁判,让争斗双方坐下来辩论。有句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这只能发生在两个愿意辩论的人身上,有道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更甚者“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很遗憾,我们的灿烂的五千年文明里,有很多兵法、合纵连横术、韬略术、阴谋阳谋等,可是鲜有坐而论理的历史典故,倒是有不少诡辩术。毕竟任何生物都面临着生存的问题,为了生存不择手段本来就是适应了大自然丛林法则。但是人类不一样了,人类已经不再面临生存问题了,所以很多时候能辩论就辩论把,能不争斗就不争斗。
但是辩论的裁判不好找,因为没有绝对公正的上帝给你们做裁判。那么辩论的时候找谁做裁判?找很多观众呗。“什么?观众不专业?”、“那你有什么更好的建议?谁专业不专业的判断还不是需要裁判?”。所以,辩论要有市场一定要深入浅出,讲得让普通大众能听懂。普通大众可能不懂具体专业的问题,但是正常的人判断一个人的话是否前后矛盾、是否夸张等还是能做到的。输的一方肯定不会主动投降的,他会采取什么手段呢?他可能会转移话题、避重就轻、胡搅蛮缠、捏造证据、或者直接不敢辩论,裁判只要不是故意忽略,应该还是有能力判定谁站在道理这一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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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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