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统一购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
目前,厦门市各单位对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需求日益增多。为有效利用资金,减少重复购买造成的浪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各机关、各事业单位提出统一购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的要求。通知指出,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定期统一购买、处理和分发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并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提供。各单位如需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原则上不再单独购买,直接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使用,以满足各单位的数据需求。属于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市财政性投资的的项目以及各单位服务于公共事务管理的,凭相关证明和材料办理手续后予以免费提供。
据悉,厦门市已经开始规划建设城市地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成后,将实现各部门有关城市地理信息数据的共建共享。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将纳入该库中,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各单位共享。 (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