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句话』
或许是济南法院正在庭审的案子(图1)的超强吸引力,或许是首次到大厦聆听教育报告会太过新奇,昨日百二十分钟的报告,居然被瞌睡虫猛咬了一口,要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唯有讲演者人民检察院副院长ppt里的「第十句话」:
『』
图1
其实这第十句话呀,好熟悉的,很早前就有见到过,只是直到昨日之前并不十分清楚它背后蕴含的深意!
应该说一声感谢,因为从火炉山城来到山寨火炉甬城的首个暑期,截止到「发稿」(都说已进入自媒体时代,用这词不会有意见吧)时,同一主题的教育,这已是我第二次能有幸参加了,这似乎从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峻性。
记得晋 陶潜在《移居两首》里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话,为赏奇析疑,把第一次见闻的情况记录如下吧:那是在上月底的前一天,在第十五审判庭,在海曙人民法院,罪名为图1中的一个,公诉,态度好,6位数,5年8个月。
与这几天正直播的济南法院庭审的案子相比,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上月末所见闻的海曙法院里,记得
(1)审判长是没有身着法袍的;
(2)被告人始终是站立着,且是穿有编号制式服装的;
(3)国歌唱响后整个过程是用时不超过一节课时间的;
(4)一锤定音后法庭是看到有一女子掩面就大哭了的。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3 11:5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