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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朴中医学堂
“疾”是会意字,甲骨文字形, 从矢指人中箭。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矢能伤人,矢之去甚速,故从矢会。” 本意指急性病。疾也作为形容词使用,同急,比如疾风知劲草,春风得意马蹄疾等等。一般说来,邪气盛,正气也足的时候,发病快、病势急,但是往往好的也快。好比外感病,起病突然,高烧体痛,但是汗出以后自然痊愈,来得快,去得急,故称为“疾”。
“病”是象声词,含义是加重的“疾”,或者是合并的“疾”,也就是说,病是急性转为慢性的疾病,或者是深部的、不容易治疗的疾病。《说文》。段注:“析言之则病为疾加,浑言之则疾亦病也。”仔细研读古文的时候,就会发现古人很注意“疾”和“病”使用的分寸。
比如在《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中描写扁鹊初见蔡桓公,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回:“寡人无疾。” 扁鹊说君有疾,而不是说君有病,含义就在于疾的程度表浅、危害不大。如果不治疗,进一步深入发展的话,疾就成病了。桓候连自己有小毛病的都不承认。联想到先秦的另一篇文章《孟子·梁惠王下》中梁惠王公开承认:“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其实疾不过是小毛病、缺点罢了。扁鹊出,桓候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后来人翻译这句话不清楚疾和病的区别,把不病翻译成没有病,桓候的话就成了医生就喜欢给健康的人治疗,然后邀功,显得不合逻辑。其实“不病”是病得不深的意思,也就是小毛病。桓候的意思大概也感觉到了自己有些不舒服,但是根本算不上疾或者是病,所以不大愿意让扁鹊诊治、邀功。等过了十天,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俟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候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
第二阶段的疾的发展就严重了,扁鹊就用“病”来替代“疾”了,层次也逐步深入导肌肤、肠胃、骨髓。在分析疾病的治疗机理的时候,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小毛病用热水洗浴就能好。“病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疾发展成了病,深入到了肌肤、肠胃、分别用针刺砭割、口服汤药能够治好。“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但是病入骨髓,如同病入膏肓,就无可救药了。短短的一篇故事,使我们看到了一个由疾而病,由病而死的过程。
在《韩非子·十过》中还记载了一个喝酒误事的故事,“司马子反之为人也,嗜酒而甘之,弗能绝于口而醉。战既罢,共王欲复战,令人召司马子反。司马子反辞以心疾。共王驾而自往,入其幄中,闻酒臭而还。”司马子反喝醉了,不能应召出战,以“心疾”的名义推辞。这里的心疾,后人都翻译成心病。这就是错误的。疾病发展到了心,那就不叫疾了,一个有心脏病的将军,估计也难打仗。之所以叫做心疾,是因为酒后心跳加速,也就是心动过速、心慌、心跳、心悸症状。
病字在古文中的使动用法中经常出现,表示“使某某病”的意思,也就是使某某痛苦的的意思。比如《水浒》中的人物有病尉迟孙立、病大虫薛永。其含义不是病了的尉迟恭和老虎,而是形容梁山好汉英勇,使尉迟恭,老虎都痛苦。名言“病之所病病病多,医之所病病道少。”也是说患者的痛苦在于疾病种类太多,而医生的痛苦在于治疗思路、方法太少。
现代的疾病趋于同义,但是在翻译成英文的时候可以通称illness或 disease.具体说来疾翻译成suffering,把病翻译成sickness 似乎更合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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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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