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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事故频发,北京管理模式应在全国推广

已有 3209 次阅读 2014-4-19 15:10 |个人分类:广义安全观|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有限空间事故, 特种作业


有限空间事故频发,北京管理模式为何不在全国推广

140419  李健

天气转暖,建筑工地复工、地下管井维修、排污开始进入高峰期。如往年一样,伴随而来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也进入高峰期,近期接连发生的三起,共造成7人死亡:

3月28日,海南定安县一保障房项目,2名工人在拆除地下消防水池模板时,窒息身亡;4月10日,成都新都区4名临时工在井下排污作业时,3死1中毒;4月17日,浙江嘉兴3名工人在维修污水管道时,3人中毒,其中2人遇难。三起事故直接原因都是因进入有限空间地下水池和地下井作业未佩戴防护装备而中毒或窒息。

4.17浙江嘉兴事故现场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相关城市运行的行业多、管理分散,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薄弱,有必要统一立法

近年城镇化发展,与城市运行相关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量激增,作业人员伤亡事故也随之频发。事故原因除了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等原因外,从立法角度看也存在严重漏洞。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在这样存在中毒、窒息和爆炸高风险的特殊空间场所中作业,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一般都相对较低(如上述事故中雇佣的临时工),但作业技能却要求较高。解决这个普遍性矛盾,只靠企业自律管理力度还不够,必须靠统一立法强制作业人员必须达到技能标准。

 

但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对“有限空间作业”设置行业准入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不同于其它普通作业,象其它特种作业一样,具有高风险和一定专业技术要求,应纳入特种作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按国家安监总局2010年公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中的解释–“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完全符合特种作业的特点。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中所包括的11类特种作业,并未包括也“容易发生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这使从业人员考核和监管人员管理都无“法”可依,只能放任用人单位自行管理,无形中埋下管理隐患。

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操作证”

 

北京模式–立法,从源头引导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将其纳入更严格的“特种作业”管理

全国范围内,通过有限空间作业立法,从源头上规范作业行为,北京模式值得借鉴。

①早在2009年,北京就制定了《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②随后,2010年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通告》,在全国率先将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③2011年又下发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特种作业范围的通告》,将监护人员持证范围进一步扩大。同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地方标准。

④北京市安监局又将环卫、排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监护进一步再扩展到作业人员,并逐步将电力、燃气、热力、通信及工业企业密闭设备作业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⑤与上述配套的持证上岗培训问题,北京又批准4家机构具有有限空间作业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器具使用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⑥2013年,北京市安监局又出台《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指南》,下发至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街道乡镇及各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集团。

从2009年至今五年间,北京在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先行立法并不断完善配套标准体系,引导了相关施工单位作业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使有限空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其中2011年发生在污水井和化粪池内的有限空间事故为零。【1】

 

全国范围内,将“容易发生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纳入特种作业管理,已刻不容缓

如北京城市规模扩张一样,全国各地城镇化也如火如荼,但国家层面与城市运行行业有关的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配套管理却滞后。针对近年大量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伤亡事故,在全国推广、借鉴日趋完善的北京管理模式,在源头上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特种作业管理,有效减少从业人员伤亡,已变得刻不容缓,因为生命何其宝贵!

 

附:

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附件《特种作业目录》中的11类特种作业: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规范化监管模式及推广”,《安全》,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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