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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种设备安全法》开始施行及相关数据
140102 李健
我国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类型:
8类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总量:
我国特种设备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在增长。2005年,全国的特种设备数量大约有300多万台,到去年,总量已经达到了820多万台。电梯以年均20%速度增长,到2013年中国的电梯保有量已达250多万台,属世界第一。
危险性:
根据运行特点,特种设备有四高:高压、高温、高速、高空。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或者高速冲撞坠落的危险。
事故:
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从1979年每万台7起下降到2002年每万台0.5起。十一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从2006年0.94人下降到2012年的0.6人。但仍高出发达国家4—6倍。
电梯事故呈上升趋势,近年年均发生40起,伤亡40人左右。2012年,全国共发生电梯事故36起,死亡28人。2013年5月,国内在一周时间里连发7起电梯事故,有人称之为“电梯事故周”。电梯使用寿命有的已超过20年,仍没报废,电梯事故80%发生在维保环节。
分类监管:
800多万台特种设备,根据性能和特点可以分成两大类:承压类,如锅炉、压力容器等,这些设备充满大气压,易燃易爆;机械类,如客运索道、电梯,这些设备主要靠电机、缆绳机械运转。
(部分数据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对新法解读及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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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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