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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一起车祸,纽约迅速完善应急法规的不足

已有 3346 次阅读 2013-12-20 11:28 |个人分类:广义安全观|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纽约4岁女孩车祸, 应急法规完善


仅因一起车祸,纽约迅速完善应急法规的不足

131220 李健

 

本月初,纽约市议会通过了一项应急反应议案,要求纽约消防局每月递交详细的报告,报告他们在何时接到应急电话,何时响应等等。

这项议案是针对今年6月初一曼哈顿4岁小女孩被车撞击、后因应急迟缓(4分钟)身亡事件而做出的。仅仅这么一起伤亡人数并不大的车祸,纽约市议会就要开会讨论自己的立法有哪些不足,并“迅速”加以完善,这样重视生命、重视法规,令人称赞。

前几天我写过的博文“事故考量的是社会系统里每个应急联动环节”,说的是青岛管线爆燃事故后,一名孕妇被丈夫紧急送到黄岛医院后半个小时没人管,想转院急救车又不够用,只好截了辆公交车,路上又遭遇堵车,孕妇病情危急,车上又没配备急救医生,等到医院时已距离爆炸三个小时了,孕妇和腹中胎儿不幸双双离世。

孕妇本来没死于爆炸,这不该扩大的死亡,问题同是出在应急环节的反应速度上,我们的政府(或人大)是否应该事后也如纽约议会一样,以人为本,“迅速”检讨应急管理不足的地方,并完善法规,这对将来非常重要。

青岛爆炸后,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孕妇的丈夫

 


纽约车祸调查回顾

车祸后,4岁女孩的家人状告市政府因911系统反应迟缓而导致死亡,并要求索赔4000万美元。

官方解释,那次求救电话是在8:15:38打入911系统,在两秒钟内(8:15:40)转到消防局急救台。但是,救护车在4分钟之后的8:19:42才派出。救护车总共使用8分钟时间赶到现场。

消防局长说,是因为处理这次急救电话时,人为错误导致急救延误,而不是911系统本身。

纽约调查局的调查显示,从纽约警察局转入消防局的电话,因为当日值班人员正在正常休息而没有看到系统上显示的电话(笔者注:至于显示电话为什么没被在场的其他人看到或是电话显示后未得到响应时,有无报警提示,这是消防局内部应急管理的问题了,这里不说了)。

遭遇车祸的纽约4岁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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