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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130512 李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4月15日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中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做了如下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定义中的“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意味着企业目前虽然不达标,但可以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活动和经相关组织和部门评审后,达到相关要素要求,从而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这几年,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确实使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双下降,这毋庸置疑。而“标准化”的推进执行,也同时带来了一些令人“尴尬”的问题。
1、不达标的企业可以照样“违法或违规”生产
企业未达标就意味着企业肯定有某些生产环节是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的,说简单点,就是“违法或违规”。据国家安监总局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6万家危化品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其中7400家企业提出达标评审申请,5500多家通过达标评审。由此可推算出这2.6万家企业里,就有2万多家没通过达标,也就是说,近80%的企业不同程度上在“违法或违规”生产,这还不包括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如都算进去,估计“违法或违规”生产的企业比例会达到90%?!再看2013年工贸行业企业的数字,已达标的10万家企业仅占法人单位的3%......
尴尬的是,这么多“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几乎全部)不都在“违法或违规”地正常生产吗?!
2、企业“违法或违规”管理的复杂性
理论上说,企业“违法或违规”,就不能生产,但现实中可行吗?!“违法或违规”发生在哪个阶段,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阶段、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阶段时就不合规吗(如是这样,企业就不能开工投产)?还是企业通过了合规性审查和评价之后就完事大吉,在投产后生产阶段自己“违法或违规“?还有,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到了吗?……要搞清楚实在是比较复杂。
3、“标准化”与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冲突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行业评审标准一般分为三级,一级是最高的。仅达到二级、三级标准的企业,意味着部分要素没有达到评审标准(即部分生产环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但可以在“违法或违规”的情况下边整改、边生产。问题是,即使企业可以“忽略”评审不符合项涉及的部分推荐性标准(如GB/T、AQ/T等等)的要求,但却与部分强制性标准(不带“T”的标准)执行的“严肃性”发生了冲突,因为“强制性”标准是所有企业生产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必须遵守和执行的,但“标准化”却把这些“强制性”标准变成了个别企业达标的标准!
4、推进“标准化”如“搞运动”,走形式、重数量
中国式管理喜欢把某项工作说成“**化”,这一“化”,就会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多年前的“运动”,部分企业或是相关管理部门也就把“标准化”当作“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这样的“运动”来搞了,“运动”的特点是搞突击非“常态化”、走形式轻“质量”。我了解过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央企),他们其实根本没理解“标准化”的内涵和目的,但它们很容易“被达标”,因为这关系着央企老大的地位和央企领导人的脸面问题!有的企业抱怨“标准化”工作是走形式,索性整理和汇总一下原来就有的“资料”,报上去,就达标了,根本没做什么实质性的安全管理改善,尴尬的是,个别企业刚被“一级标准化”不久,就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伤亡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在“标准化”达标工程中又是怎么做的呢?为了“满足”上级部门下达的达标考核指标,只好东拼西凑,评审草草过关,或者是靠“标准化”的机会,收取达标评审费,据说,东北某县的监管部门为了凑够达标数字,甚至把腌咸鸭蛋的小作坊也当作被“标准化”的对象,收取1万元“评审费”了事。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各类行业企业的“标准化”达标时间,它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中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问题是,“标准化”的本质是提升管理水平,可管理是几年就能提升起来的吗?今天欧美企业良好的HSE业绩,是在经历了象今天中国一样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之后才取得的成就,中国企业几年就能“标准化”无非是拔苗助长!
……
“安全生产标准化”绝对具有中国特色,美国OSHA应该是没有。尽管其初衷是好的,但现实执行中的确暴露出不少的无奈和尴尬,它其实无形中“默认”了中国为数众多的企业“违法或违规”的安全生产现状,总局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分类为“AQ/T”而不是“AQ”,或许也纠结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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