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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创新医疗器械绿色通道审查结果汇总

已有 7782 次阅读 2014-10-15 08:23 |个人分类:胡扯篇|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所有公示结果汇总表

2014年第1号               公示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30日

1

山东赛克赛斯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可吸收硬脑膜封合医用胶

2014年第2号                  公示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3日

2

北京赛奇科科技有限公司

脑硬膜防渗医用涂敷系统

3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1三体、18三体和13三体检测试剂盒

4

深圳华因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基因测序仪

5

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具有无线程控功能的双通道植入式神经刺激系统  

6

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左心耳封堵器系统

7

杭州启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皮介入人工心脏瓣膜系统

2014年第3号                  公示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9日

8

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型人工角膜

2014年第4号                   公示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3日

9

青岛宇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工程人角膜内皮

2014年第5号                   公示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15日

10

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可吸收药物冠脉支架系统

11

武汉亚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肺动脉带瓣管道

12

科宁(天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锥光束乳腺CT(科宁锥光束乳腺三维成像系统)

13

博尔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大肠癌甲基化基因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药监局鼓励创新新政出来后,几乎以每月一批的速度在审批。虽然提交的申请很多,但淘汰率很高。

从公示的结果看,5批共批准13家,其中广东5个,深圳3个,我们公司有2个(左心耳封堵器和可吸收支架),算是这项新政的最大获益者。据说也有几个公示后被淘汰的,无法确证。

目前的审批标准是:

(一)申请人经过其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

(二)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三)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从这个标准可以看到,如果产品虽然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但是是侵权的,还是有可能被批准的,这也是本人另一篇博文中提及的问题。

关于知识产权的两个维度(是否申请和获批专利和是否侵权是独立的两个维度),见本人另一篇博文。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865037-835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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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学武 dulizhi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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