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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巴黎圣母院失火,很多人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圆明园,然后网上开始流传一个很奇怪的调调,火烧圆明园完全是清政府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理由呢,就是清政府虐杀了洋大人的一个谈判团的一些人。而这个行为是严重反人类反文明的,是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因此洋大人火烧圆明园乃是替天行道,严惩国贼(当时的当权者),应该普天同庆,举世欢呼。
对于这个论调,如果西方国家说说传传倒也罢了,现在连一堆中国人也这样认为(始作俑者好像是哪个大学教授来着),我只能想到一句话,这些人不是坏就是傻(当然,也可能是病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诚然,如果是在当下,洋大人派个友好使团来谈合作、谈交流,虐杀自然是毫无道理,但是,当时是什么情况?这一群所谓的代表团是什么人?是文化传播者还是友好经商者?是来增进友谊还是来增进贸易?都不是!这一群人,是侵略者英法联军的代表,是来向中国要钱要权要地的人。对着这样一群沾满中国人鲜血的魔鬼,我觉得凌迟也不为过。
当然啦,马上就有人跳出来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那请问,两军交战是不是也不该杀平民百姓?那死于鸦片战争的几十万老百姓,是不是就罪有应得,死得其所?
接着又有人说,圆明园是皇家的私家园林,烧了对老百姓没有损失。的确,圆明园是皇家园林没错,但中国历史在那个时候,仍然是封建帝制,皇家是中国权威和尊严的象征,对它的糟蹋就是对全中国的侮辱。就算这个政权不合时宜,要改朝换代,也该由中国人民说了算,轮不到列强来烧杀抢掠。
更有人说,一把火哪里能烧成那样,都是烧完之后,老百姓自己去抢东西糟蹋的。这个论调就更有意思了,不禁让我想起家里老人家说的一件事,当年日军侵华,一大群人逃难,经过一个战区的时候,地上有些被日军打死的中国军人,当时大家急着逃命慌不择路,有些尸体被踩踏得面目全非。但是,他们的遭遇,罪责难道应该算到百姓头上?同样,圆明园或许也有被百姓破坏的地方,但是,这个锅,是要算在无耻入侵、无恶不作、直接烧毁圆明园的列强身上还是应该算在慌忙逃难的百姓身上呢?
上述答案都不言而喻!甚至连西方也承认,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侵略行为,火烧圆明园是战争罪行。但是国内居然有一大波人在肆无忌惮地颠倒是非、哗众取宠。
这些人,目的我不可知!但是,还是那句话,这群人,不是傻,就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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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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