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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改革都是为了比现实更好,否则改革就失去了动力。也就是说,研究生的自费改革,应该比原有公费制度具有更佳的优越性,更好的效果,即使得中华民族的优秀青年更积极,更多的投身到科技事业中来。
“研究生自费”的实质就是“学生自己及家长出钱”和“培养大学及课题组出钱”。通过“研究生自费”改革,应该使得优秀的研究生获得比公费更多的收入,如2000/月、5000/月甚至更多。如果实施自费改革,使得研究生收入与原来持平或少于公费,则改革就失败了。
是否能够实现优秀研究生获得“体面”的奖学金制,除了教育部,还要有国家多个部门的配合。比如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基金委等等,提供资助的部门,在实施项目的财务政策方面给予改革,如973、863、国家基金委、新药创制、各种专项等项目,要划出更多的“人员费”。如果研究生的费用全部由承担项目的大学和课题出,则每一个项目的“人员费”比例就应该大大增加。否则,项目承担者就无法拿出钱来给研究生发放“体面”的奖学金,所谓“研究生自费”改革的优越性就无从谈起。
研究生自费不仅是研究生个人、家庭、高校、研究机构等方面的事情,也是各个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协调的事情,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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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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