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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产妇堕亡再现疑点国家卫计委下令彻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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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知情权”和“决定权”谁优先的问题。也就是说,谁优先决定是否“剖腹产”的问题,是家属还是病人自己。
我认为,如果病人意识清醒,就应该病人优先,而不是家属优先。“家属优先”造成了许多医疗纠纷。
事实证明,最终,还是产妇自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
换句话说,如果我得了癌症,是否进行“化疗”,我没有昏迷,我完全能够对我自己负责。难道还要我儿女来决定吗?他们知道什么?我的事情,我自己决定!
如果我患了癌症,
我不想“化疗”,
更不想什么“免疫治疗”,
我想和自己体内的癌细胞
一起快乐的生活,
一起快乐的死亡!
[建议] 在病人清醒的状态下,以病人的意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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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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