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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自今年下半年开始,类似于“亮一亮学生证身份证,智能手机就能到手”的广告在西安各高校大量可见。看似充满诱惑,却让不少学生陷入了陷阱,因其违约后果是每逾期一天要额外支付总欠款1%的滞纳金。30天后,不但要收总欠款30%的滞纳金,还要每天支付总额2%的违约金。
作为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有效形成,喜爱新鲜、追求刺激的一个群体,借贷消费、分期付款是当下一些“90后”大学生的重要消费理念,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学生通过网贷可做的事不少,购买手机、电脑,用于旅游、出国学习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学生超前消费的欲望,丰富了日常生活。但是,大学生在超前消费的同时,还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做到理性消费。
不得不说,大学生是消费的重要力量。在大学里,快递、外卖和校园周边的商业街,是重要的风景,以致有人产生了“大学生的钱好赚”的直观印象。这其中既有大学生高估了自己挣钱的能力和缺乏生活经验的原因,也与一些学生过高的虚荣心不无关系。据腾讯科技今年的一个调查案例,某大三女生唐晓,通过网络分期贷款购了一台iPhone6,在宿舍走了一圈之后,“唐晓是土豪”的说法就传遍了同学们的社交圈。显然,这种带有西方价值观的消费主义理念和行为,在满足大学生一些生活需要的同时,也让他们的消费变得追求时尚、超前和带有炫耀性。
有研究表明,大学生的消费具有“同群效应”,即他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水平受到周边同学,尤其是室友的重要影响。问题是,在劳动收入缺乏,周围同学家庭收入状况各异,父母给的生活费也高低不一的情况下,为了强行融入某一个圈子,或是为了证明自己有钱,就带着攀比之心,以网络分期贷款来购买一些奢侈品,虽长了面子,却在助长奢靡之风上败下阵来,严重的,可能如新闻中报道的那样,掉入陷阱,给自己和家庭带来财务上的困境,致使求学之路蒙上阴影。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极大提升,大学生的消费也从过去的温饱型转向现今的交往型和发展型,消费方式变得多元,这是我于看到的,但稍微有点生活和经济常识的人应该知道,支出应该以收入为前提,正如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的消费函数理论所指出的,总消费是总收入的函数,这无疑给大学生的超前消费提了醒。
其实,国内一些的正规商业机构,都在限制大学生的借贷行为。一般的贷款,对大学生的通道是关闭的,只有助学贷款和创业贷款,得到相关单位证明才予以审核放贷。银行的信用卡,在通常情况下,本专科生,甚至研究生,都无法申请,因为他们不满足这些银行机构的“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规定。
所以,那些对大学生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充分考虑他们偿贷能力弱这一特点;有关部门也要看到大学生在低门槛的网贷中可能的权益受损,从而加强监管;大学生在网贷时则要多一些警惕之心,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重要的,作为收入少的一个群体,大学生要尊重父母的劳动回报,在超前消费前,先摸摸自己的钱包,谨记“成由勤俭破由奢”的古训,量入为出。(肖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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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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