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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报》刊文指出,青年学生在校园里热衷关系学、好打“官腔”、争当学生干部、将毕业做官等同光宗耀祖等观念,暴露出少数青年身上“精于谋官长于算计”的“官本位”思想误区和失当的权力观,并劝勉青年怀着警惕心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涵养正确的法治观、事业观、成功观,尤其是“权用为公、权用为民”的权力观。
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走入社会,每个人都难免与“权力”打交道,一些人注定要走向领导岗位。因而,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发挥权力该有的公共属性。学生干部是国内校园里一道特殊的风景,在高校更显平常。不同水平和层次的学校,尽管在学生干部设置上存在共性和差异性,但都是学生管理的必要条件。
因而,高校青年学生该树立怎样的权力观,如何践行适当的权力观,值得重视和探讨。
学校设立学生干部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服务,而不是管理学生。学生干部的存在减少了教师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的负担,有利于学生广泛参与学校治理。学生干部也能促进学生在实践中感悟社会百态,在服务中锻炼管理能力。因而,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具有提升自我、服务他人,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的积极意义。
只是,国内高校学生干部数量众多、等级分明的现象并不罕见。前段时间被媒体曝光的,国内某知名高校学生会干部多达200多人,且“官阶”明显。像这种将服务视为管理、不合理引入社会行政管理的现象,受到人们热议乃至批判,说明学生干部的性质被误解,侵蚀了高校教学与学术生态,更是对学生价值观的误导。
在价值观多元的时代,作为一种职业选择,通过担任学生干部走入仕途,是学生的自由,但一旦选定则马虎不得。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在“政治作为一种志业”的演讲中提出心志伦理和责任伦理的辩证概念,并强调一个人若要把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必须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考虑行为本身的价值,也要正视行为可预见的后果。
可见,学生要想以公务员作为未来的职业尤其是志业,必须以职责为权限,承担相应岗位责任。在政治生态日渐清明的当下,学生们只有本着对后果负责的态度去行动,才能真正做到责权对等,为人踏实,为官清正。
以教书育人为核心职能的校园,不会为青年畸形权力观的养成提供土壤,而是正本清源,为青年正确的权力观铺平道路。正视青年尤其是高校青年学生的权力观,必须引导他们基于当下政治改革背景开展权力观的大讨论,完善学校的学生干部管理体制机制,淡化学校的行政级别,真切地去行政化,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行政文化。
学生干部个人则要确立甘于奉献、服务快乐的理念,淡化功利心。
(作者:肖纲领,来源:2018年8月17日《中国教育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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