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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曼的过程可靠论对确证的辩护成功吗?
谷娴1 李侠2
(1中南大学 哲学系 湖南 长沙 410083,2上海交通大学 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 上海 200240)
摘要:在知识论的研究领域,戈德曼的过程可靠论是对知识进行确证的研究进路中取得成就最为显著的,因此,过程可靠论也就变成20世纪80 - 90年代外在主义的主流研究范式,本文分析和研究了戈德曼的过程可靠论的产生、形成及其相应的辩护,揭示出戈德曼解决知识确证问题的路线图,并探讨戈德曼对知识论的维护在理论上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关键词:知识论; A.戈德曼; 过程可靠论
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有关葛梯尔问题的论辩引发了20世纪下半叶西方知识论研究的热潮,知识论研究已经成为科学哲学转型期的主战场,大量的论著持续涌现,成为欧美哲学领域的一个亮点。当代一些有影响的哲学家大多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这方面的研究。这种壮观的场面演化成“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两大流派之争。其中,戈德曼(Alvin I.Goldman)提出了过程可靠论,所维护的是信念形成过程机制的可靠性,这种观点也是戈德曼最有影响的理论创见,透过这一视角可以很好地把握近期西方科学哲学的发展脉络。
1 知识确证的两大阵营: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
自柏拉图以降, 包括康德在内的西方传统知识论对“知识”的界定是: 知识是确证的(justified)真(true)信念(belief)。也就是说, 任何命题知识都包含三个要素: (1)P是真的,(2)S相信P,(3)S的信念P是确证的(justified)。因此, 在传统的知识论看来, 当且仅当以上三个条件都得到满足时, 我们才能说“S知道(know ) P”。这就是所谓的“命题知识的三元标准定义”。即:知识可以定义为确证过的真实信念,通常简称为知识的JTB模型。
传统知识的三元定义法一直以来为哲学家们所普遍接受,但在1963年,美国哲学家葛梯尔在《分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有理由的真信念是知识?》的文章,在这篇论文中,葛梯尔构造了两个反例并以此来反驳传统知识的“三元定义”结构,得出结论说确证的真信念也可能不是知识。
当下对知识论问题的研究形成“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两大流派。当代知识论研究者罗德利克·齐硕姆、凯特·莱尔、约翰·波洛克、洛伦斯·邦久、威廉·阿尔斯顿、罗伯特·奥迪、理查德·福勒、爱尔·柯内和理查德·费尔德曼等,这些人都主张内在主义理论的一种或其变体。柯内和费尔德曼这样称述它:“一个人具有一个有确证的信念,仅当这人对此信念是真的证据能有反思性的把握(reflective access)……这些例子使我们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说,信念有认知的确证,仅在人能对支持信念真的证据有认知的把握(cognitive access)。进行确成的证据必须是内在可把握的。”[1]
内在主义表现为“基础主义”与“一致主义”两种理论流派。一般以近代哲学的创始人笛卡尔为古典基础主义的代表。更远的源流则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 并把欧几里得几何学作为这类知识模式的原型。
知识论意义上的基础主义的基本主张有两条。首先是把知识的论证区分为基础的与非基础的信念,前者是非推论的,后者是推论的;其次是断定基础信念的存在。在基础主义看来,只有断定基础信念的存在,才能使确证的基本形式——回溯论证——成为有效的。我们可以把不同类型的基础主义看作是对“回溯论证”问题的不同解答。上述基础主义的这两个基本主张可以表达为如下两个命题:
a. 某些确证的信念是基本的;一基本信念的确证独立于任何其它信念的支持;
b. 所有其它得到确证的信念是导出的;导出的信念是由某个或某些基本信念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才得到确证的。[2]
一致主义认为,基础主义是失败的,因为不可能存在无需确证的基础信念。使某一信念成为确证的途径在于它与相关的信念系统相一致。不过这里所说的“一致”(consistency),并非是简单地等同于单纯的连贯性,而必须是系统中信念之间的相互可导出性。邦久构建了一种整体性的一致主义。其基本理念是:一信念是确证的,当且仅当该信念在整个一致的信念系统的语境下得到其他信念的相互支持。也即,在整体性的一致主义状况下,信念确证的单位不是一个单一信念,而是整个信念系统。[3]和“基础”信念构成基础主义的难题一样,“一致”的循环问题也构成一致主义必须解决的难题。
而外在主义者阵营中主要包括阿尔温·戈德曼、马歇尔·斯汪、恩勒斯特·苏萨、D.M.阿姆斯特朗、W.V.奎因、弗里德·德雷兹克和罗伯特·诺奇克。阿尔温·戈德曼、马歇尔·斯汪、恩勒斯特·苏萨等人,他们主张可靠过程是确证信念的必要条件。奎因和戈德曼建议知识论要被移交给认知心理学。他们争辩说,规范的知识论是一种过时了的事业,它应当下降到这样的位置,“有如心理学因而也是自然科学的一章。规范知识论研究自然现象,也就是,物理学的人的主体”。 [4]这就是说,它研究感觉输入与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当描述方式取代了评价方式,确证概念就从知识论中摆脱出来。当代认识论研究中的规范与描述之争,正是这两种观点在知识确证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外在主义也有可能主义与可靠主义两个流派,不过其共同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反对单纯从内在意识中寻求确证性的根据,坚持与信念的确证相关的不止是内在状态。
可能主义力图用某一信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信念的确定的可能性来刻画确证性的特征。所谓“确定的可能性”是与“非确定的可能性”相区别的,前者是关于特殊命题或特殊事件的可能性;后者是有关概念、类或性质的可能性。罗素在这一领域做了一些有关工作, 一是区分出不同类型的“可能性”概念, 即数学的可能性(概率) 与非数学的可能性(如经验的、认识论的、行为上的等等) ; 二是把可能性与可信性概念联系起来, 提出“可信度”概念。所谓“可信度”, 他指的是“一个有理性的人所给予的相信的程度”。他把“可信度”视为客观的, 并且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逻辑的概念。对于数学的可能性(概率) , 他用“有限的频率”来加以刻画, 并且在数学的可能性与可信度之间确认出一种联系, 这就是, “如果一个命题对于所有有关证据来说具有某种数学上的概率,这就确定了它的可信度的大小。” [5]
可靠主义认为使一信念成为知识或在知识论上得到确证的, 是它与真理的可靠的联系, 也就是说, 一信念能够合格地成为知识的条件是, 这一信念是真的, 并且认识者有理由相信仅当是真的它才能成立。可靠主义与可能主义的不同, 在于它用“不确定的可能性”来分析认识的确证。这种不确定的可能是“过程的可能性”(process reliabilism),其基本主张是: 一信念是得到确证的,当且仅当它是由可靠的过程所产生。
阿尔温.戈德曼(Alvin L Goldman,1938-)是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目前供职于美国新泽西州罗特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他的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认识论、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他最有影响的工作是用自然化的方法去取代传统的规范的方法来研究认识论,他最初的观点出现在1967年发表在《哲学杂志》上的论文《知道的因果理论》(A Causal Theory of Knowing),后来才替换为真信念是可靠过程产生的观点,近来他把自己的工作扩展到社会认识论(social epistemology),这方面工作的体现在1999年出版的《社会世界中的知识》(Knowledge in a Social World),最近的工作是2004年出版的《通向知识的道路:私人的与公共的》,2006年出版了《模仿心灵》。由此不难看出戈德曼的主要理论旨趣所在,客观地说,过程可靠论就是他的主要理论支点。
戈德曼最先提出了应根据因果联系理论来确定知识,他认为事实P和信念P之间应该有因果联系,只有当信念P是事实P所引起的时候,才是产生知识的有效方式,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真实的信念是知识,而有些则不能称为知识的原因。
戈德曼认为要添加到知识定义的内容正是这种因果联系,这种因果联系可以防止葛梯尔反例这样的巧合。由此戈德曼也认为知识的条件应该为:真、信念、以及信念是要由真制造的或所引起的(信念和真之间要有因果联系)。
对于有关未来的知识,戈德曼是持肯定态度的。我们来看看他关于拥有未来知识的一个例子,T打算周一去乡下,并在周日告诉S,听到这一消息,S推断T真的要去乡下,以此断定T在下周一会去乡下。现在假定周一T真的去了乡下,能说S知道T将要去乡下吗?假定S的确知道,则S拥有知识的理由应该是这样的:T将去乡下肯定不是S在周日就相信此的理由。但是T在周日打算去乡下这一事实,是T将要去乡下和S相信他要去乡下的共同原因。[6]是这种打算导致他去乡下并且S相信他要去。S相信此信念和我们说S知道T将要去乡下的事实之间有一种因果联系。
戈德曼认为知识应该以“恰当的”方式产生,这里“恰当的”方式主要指的是知觉、记忆、因果链条这些知识的产生过程,例如,林肯出生于1809年,我以前知道这一事实,现在让我们来假定,在读百科全书时,我相信百科全书上说的林肯出生于1809年必定是来源于事实的。因此,我原有的知识是有理由的,但我现在不记得这个推论,即我记得林肯出生于1809年,却不是根据百科全书,我没有有关的信念来确定此命题,但是我现在却知道这一命题,因为通过记忆我原有的知识得以保留,这一点在戈德曼的分析中是得到肯定的,却是为传统知识所否定的。[7]
戈德曼接着纠正了知识因果论的不足,集中表达了知识的信赖主义,基本理路是:一信念成为知识,就必须产生于一定的可靠的因果过程或认知机制;“可靠性”表现为,这种过程或机制不仅能在事实情境中产生真信念,而且能在相关的反事实或虚拟情境中,禁止假信念。假设Sam在街上遇见Judy,并且正确的认出她是Judy,例如,Sam相信她是Judy。再进一步假设Judy和Trudy是双胞胎,那在什么情况下我们说Sam知道她是Judy?如果Sam能正确辨认这两个双胞胎,他显然有某种能区分她们的视觉方式。如果他有能力区分她们两个,那么在这个时侯我们就说他知道她是Judy.但是如果他经常把这两个双胞胎认错,不能区分她们两个人,在那个特殊的场合,或者是来自Judy或者是来自Trudy的感官刺激他,他认出那个女孩就是Judy.而那个女孩碰巧就是Judy,这仅仅是偶然。他并不知道她是Judy.[8] 在这里,戈德曼提出了知觉知识的非推论的分析,S相信p是p成真的充足条件。这是由阿姆斯特朗在《心灵的物质理论》中提出的非推论知识,在《信念、真理和知识》中被改良和扩展。阿姆斯特朗认为,能满足他的外在主义标准的信念就可以说是得到了证实,或者说有充分的理由说它是真的。阿姆斯特朗把由非推论证实的知识称之为“温度计模式的非推论知识”(thermometer-model of noninferential knowledge)。正如我们观察一个能够规律性地反映外界温度变化的可靠的温度计一样,认识主体所拥有的基本信念也规律性地反映了使基本信念为真的这样的事态(states of affairs)。一个认识主体的信念能够满足这样的条件,那么这一主体事实上就是一个可靠的认识工具。在阿姆斯特朗看来,正是这一可靠的性质使这一认识主体的信念得到了证实。在这两个时期,戈德曼主要是针对戈梯尔反例对传统知识的质疑,还没有涉及过程可靠论。但为后来的过程可靠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延续“因果论”中的“可靠观”后,戈德曼的过程可靠论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从提出历史可靠论开始,进而接着是规则可靠论,继而引入强与弱的双重确证论,最后是德性确证论。戈德曼就是这样逐渐深入挖掘可靠性概念,然后予以修正,并不断地完善他的过程可靠论。
首先,戈德曼认为,一个信念的确证状态是因果导致其产生的可靠的单一的或复杂的过程的功能。 他首先区分了“不可靠的”和“可靠的”信念形成过程,指出某些信念形成过程,比如混乱的推论、任意的思想、情感的附属物、单纯的预感或猜测以及草率的概括等都应归入非确证的一类都是不可靠的过程, 理由是它们的共有特征是“不可靠性”,它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产生错误。相反,正常的知觉过程、记忆、好的推理以及内省等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是“可靠性”,它们所产生的信念一般是真的。[9]例如,假设John相信他看见了一只山羊。信念确证性的评估是由他是否远距离瞥见了这个动物所决定的,或者他是否在30英尺的距离看清楚了那只羊。哪一种信念的可靠的呢?如果他的信念是真的,我们说他更知道后者,两者的区别似乎是视觉形成的信念中,草率的扫描或者是远距离更容易出错,而仔细的、充分扫描更合理。简言之,视觉过程在前一过程不如在后一过程可靠。记忆信念也有相似点。草率和模糊的记忆印象不如清楚的记忆印象可靠。[10]
这样一来我们也许会问信念形成过程是如何被确证是可靠的。一个记忆过程,就是先吸收输入信念,然后编码并在未来某一个时候产生输出信念。例如,记忆过程可以看作在t1时间吸收输入信念“林肯出生于1809年”,并且在tn时间产生“林肯出生于1809年”。这里就涉及“条件可靠性”,如果输出的信念被给予的条件是充分的真,那么输入的信念是真的。戈德曼把信念的确证区分为“独立于信念”与“依赖于信念”两种。前者作为知觉过程,并不需要信念作为输入物;后者作为推论过程,则有此需要。以此为基础,戈德曼对信念的确证进行了递归定义:
(1) 如果S在t之相信p是(直接)产生于一个(无条件的)可靠的独立于信念过程,则S在t之相信p是得到确证的。
(2) 如果S在t之相信p是(直接)产生于一个(至少是)有条件可靠的依赖于信念过程,并且如果这一过程用以产生S在t之相信p的诸信念本身是得到确证的,则S 在t之相信p是得到确证的。[11]
在此基础上,戈德曼对信念的确证进行了定义:“一个信念是确证的,当且仅当,他是‘完好形成的’(well-formed) ,也即存在一系列可靠的以及有条件的可靠的认知运作,这个信念是这一过程系列的最终结果”。正因为他的可靠论强调确证的过程,是发生学意义上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理论可以被称为“历史的可靠论”。[12]
然而,历史的可靠论却遇到了怎样规范过程类型和条件对信念的可靠性问题的质疑。戈德曼随后对其历史信赖主义进行了全面修正。戈德曼提出了规则可靠论,即: S在t的信念P是确证的,当且仅当S在t的信念P是正确的J-规则系统所允许的,并且这种允许不能被S在t的认知状态所破坏。我们必须把J-规则看作为指定的认知过程,而不是认知状态的转变,这个“过程”就意味着是一种确定的因果链条。这就是逻辑不能提供,但恰好可以从心理学自然而然寻觅到的,只有由具体的认知过程所允许的规则才是真的。戈德曼致力于J-规则系统的正确性标准,由此为确证理论提供一个完整规则框架。[13]
戈德曼认为,他最倾向来源独立的“标准模式”。戈德曼认为,来源独立的标准模式的优点是可以推翻怀疑论。怀疑论断言了人类认知能力的缺陷,而认知心理学可以反驳这一点。对于规则可靠论而言,同样面临着各种反驳, 例如邦久(Laurence Bonjour) 的反例。
戈德曼后来提出的强与弱的双重确证论主要是指,强的确证得到的是当被确证的真信念是“(大致)是完好形成的信念,以正当的、合适的或正确的方法、程序或过程形成(或持续)的信念”。弱的确证是“无错误的、无过错的或不受谴责的信念”。一个弱确证的信念虽是曲折形成的,但是它不该受到责备,也就是在任何可能的世界中,导致该信念产生的过程虽不可靠,但信念者本人并不知道该过程的不可靠性,而且他也无法通过可得到的方式来判断这种不可靠性。[14]
戈德曼区分了信念形成‘过程’和信念形成‘方法’。“过程”的基础是心理过程,粗略的说是与我们的本能认知结构的特征连接在一起。“方法”是形成信念中可以学会的运算法则、启发或步骤,例如阅读工具书或资料分析的步骤。所有的信念都部分地由过程形成的。如果没有基础的心理学操作我们不可能对认知领域有任何认识。相反,虽然成人的大部分信念可能受到这些方法的影响,但是可以学会的方法不是所有的信念都需要的。因此,戈德曼提出完全确证的信念必须由正常的心理过程和正确的方法组成。
强确证的条件就是:S的信念在首要层次是强确证的,当且仅当(1)它产生于充分可靠的认知过程,(2)产生的过程不被S的认知状态所破坏。弱确证也就是:S的信念在首要层次是弱确证的,如果(1)认知过程产生的信念是不可靠的,但是(2)S不相信产生的信念是不可靠的,(3)S既不拥有,也无法通过可得到的方式来判断这种不可靠性。[15]
双重确证比前面的理论似乎进步了一些。比方说对规则可靠论的恶魔反驳。根据此种理论,恶魔的受害者无疑达不到强确证的要求,但他依然可以拥有弱确证的信念。理由是,尽管他的信念并非完好形成,但却是不该受到责备的,因为在他的世界里,虽然他的认知过程不可靠,但他并不相信它们是不可靠的,而且他也无法得到可靠的方式去否证他前面的信念。戈德曼还去除了规则信赖主义中的“正常世界”的观念,让规则系统的正确性随世界的不同而变化,服从一个给定的规则系统有许多不同的可能途径。即使我们把外在的环境看作是固定的,在一个场景中经常使用一些规则,而在另一个场景中则不经常使用。
近期戈德曼在其社会知识论研究的前提下提出其德性确证论观点,即一个信念是确证的,当且仅当它来自一个德性的心理过程链条:反之,当一个信念来自一个邪恶的心理链条时,它是非确证的;而且,当一个信念来自于一个既非德性的又非邪恶的心理链条时,它是无法确证。[16]可靠论的这个进路是在认识论评价的一个概念-语义理论的框架内,而不是在认识论特征的本体论进路上,它的目的是提供关于认识论评价者如何做出认识论判断的一个心理学解释理论,而没有必要确定确证的“特征”本身。有必要说明这些直觉的判断是确证和还是非确证的呢?
3 戈德曼对过程可靠论的辩护存在的问题
可靠论的优势体现在对反例的克服上。其主要的辩护手段包括直接确证的信念(immediately justified belief),那就是非推论性的确证信念(non-inferentially justified beliefs)。Feldman对直接确证提出质疑。例如:萨姆走进一个房间看见一张不熟悉的桌子。他形成了一个那是一张桌子的信念和那是一张有着12年历史的桌子。第一个信念是确证的,而第二个没有。如何区分这些直觉的判断是确证和还是非确证的呢?
过程可靠论似乎有适当的办法来处理这些案例。戈德曼指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各自的认知过程不同。一个人第一次看到一张桌子不会察觉到应用可靠的信念形成过程将会产生这张桌子有12年历史这样的输出信念的任何线索。因此,无论怎样达到相信这张桌子有12年历史,结果都不能被确证。另一方面,他的确有应用可靠的信念形成过程把这个物体看作是一张桌子的视觉线索以及背景知识;这样信念被确证。过程可靠论通过提供对这些直接确证的案例与非直接确证的案例的对照来证明可靠性的成立。[17]
可靠性理论的发展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受到怀疑论的威胁而得到深入的。假设如果你知道P,那么在某种意义上,你关于P“不可能是错的“这是很自然的。但是不能错误的标准又是什么呢?难道这意味着你的证据逻辑地排除了错误的可能性吗?如果是这样,很少有命题会被知道;怀疑论的幽灵将会在上空盘旋。可靠性理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提出更弱的观点,但是“不可能错误”这个假设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针对戈德曼可靠论辩护的这个弱点,诺齐克(Robert Nozick)提出了一个追踪真理(track truth)的理论试图解决这个问题。按照诺齐克的观点,人S知道P,当且仅当
1. P真的。
2. S相信P。
3. 如果P不是真的,那么S不相信P。
4. 如果P过去是真的(在稍许改变了的环境里),S将仍相信P。[18]
按照这种理论,条件3和4取代了标准条件句,即S在相信P时必须有确证。既然知识被规定为追踪真理,那么它只关心所说信念是否真,如果信念不是真的,它就不能被相信,并在稍微改变的情况里它仍是真。条件3在很多场合是至关重要的,后来被称作为“敏感性“要求。诺齐克的追踪真理的目标是提供对怀疑论的“平衡点”。例如,某人知道他有两只手,即便在最靠近的可能世界没有了两只手(比如,它们在一次事故中丧失),某人仍相信有两只手。这里满足了敏感性的条件,而且也保留了常识知识在信念形成中的作用。
可靠论对知识确证的辩护似乎有些道理,即我们并不总是知道我们如何或为什么知道我们知道的东西。而且很多情况下也不必要,知觉信念完全以适合可靠论者分析的非认知方式出现,记忆信念也可以很好地被分析通过一种可靠理论,虽然它包含可把握性。但是当它评价宗教的、哲学的和科学的理论(包含可靠论自身)或对我们如何在一复杂法律情况中作出决定给以说明时,我们就能够对我们的决定给出一合理的说明。我们是给出理由的创造物,我们用论据论证和反驳。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戈德曼的辩护还面临一个严重的困难,即保罗.M.丘奇兰德基于常识提出的P-理论(关于人类的人论,the Person-theory of humans),这个理论主要是说,为了解决他心知识的问题,根据对P-理论的掌握,我们可以说明相互之间的解释与预测能力。如果我们把内省判断看作是观察判断的一个子集,那么保罗.丘奇兰德尖锐地指出:“(我们)缺乏支持有关内省判断不可错性的任何断言的资源。---很有可能所有我们的内省判断由于预设了一个错误的背景理论而一直以来都是系统错误的。”[19]由此可以看出,不论是过程也好,还是方法也罢,这些作为可靠论基石的内省判断都有可能被错误的理论污染,所以就出现了看似可靠的其实并不可靠的可能性。其实,戈德曼对于过程可靠论的辩护还面临一个严重问题,即我们也许一开始就错误地表征了实在。在感觉信息形成信念的过程中,我们时刻经历着丘奇兰德所谓的客观意向性与主管意向性的问题,“就客观意向性而言,这种变化是感觉装置上的差异或变化的一个结果,而就主主观意向性而言,这种变化是在训练和教育中的差异变化的结果。”[20]不同的认知架构直接影响的个体的主观意向性,由此得来的信念又有多少可靠性而言呢?关于这个问题哲学家汉森在著名论断“观察渗透理论”中已经有很好的说明,不再赘述。由此可以看出,戈德曼对可靠论的辩护仍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理论问题,因此,为了解决知识确证问题,必须采取一种新的路径,超越可靠论,即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的联合。内在主义或确证论者的观点的特征,就是在我们承认内在主义纲领局限的同时,又要利用其成功之处。这两种理论应该相互补充,并结合最新的认知心理学的进展,吸收自然化的一些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为可靠论进行辩护。戈德曼近期含蓄地表达了此种意向,在《强与弱的确证论》一文的最后他指出,“我不知道是否确证的双重理论意味着外在主义与内在主义的联姻, 如果的确如此, 那我并不反对这种结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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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es Goldman’s Process Reliabilism Successfully Defend the Justification ?
Gu xian 1 Li xia 2
Abstract : On Contemparary Epistemology field, Alvin L. Goldman’s process reliabilism is the most predominant on the approach of justified. Therefore, process reliabilism has become the main paradigm during 80 - 90s in the 21th century. The author has analysed and studied the production、form and relevant defend of Goldman’s process reliabilism. It shows that the road map of solving the problem of justification, and discuss the exsiting deficiency on defending the Epistemology of Goldman in this article.
Key words : Epistemology; Alvin L.Goldman ; process reliabi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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