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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与反向激励措施
李侠
近日教育部发文:南京大学梁莹教授由于学术不端,已按程序撤销其“青年长江学者”称号。这则消息在学术界还是引起了很大震动,一方面,惋惜一位青年学者就此陨落;另一方面,近年来高校学术不端现象的频发,引发社会对于高校学术道德建设整体状况的担忧与负面印象的扩散。那么,如何看待学术道德建设呢?
学术道德建设首先需要明确三个问题:其一,学术道德的主体是谁;其二,行为(结果)与规范的匹配度;第三,裁判机制。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大多与上述三个环节中的某一项或几项的失灵有关。对于中国的学术道德建设而言,学术道德的主体是那些潜在的学术生产者。那么这些潜在学术生产者来哪里呢?高校,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是中国学术道德建设的主阵地。
1、高校开展学术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高校是我国最重要的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机构,据已有的数据显示,在人才培养方面(从大学到博士阶段),国内高校承担了95%以上的人才培养任务,换言之,那些即将进入学术界的从业人员大多将在高校里接受学术规范训练,以此塑造合理的认知框架与正确的价值观,一旦认知框架与价值观形成,将内化为个体的心理习惯并以此影响其未来的行为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是开展学术道德建设的责无旁贷的主战场。下面我们通过三张图来反映在高校开展学术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图1:我国高校的区域分布(根据相关数据整理)
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30日,中国大陆目前共有各类高等学校287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95所(含独立学院266所),成人高等学校284所。这些高校在全国范围内的均匀分布,几乎可以把所有适龄的优秀青年都吸收到高校内,这就为学术道德建设提供了一种全普及式的、齐一化的覆盖,而且高校相对封闭的环境也适合塑造个体的认知框架和正确价值观,一旦这些规范内化于心,这些学生即便走向各种工作岗位,也会习惯性地遵守与坚持一种规范,这就会影响周围的人也受到规范的熏陶,这就是笔者所谓的道德在社会上的扩散效应。
图2:历年(1998-2018)高校毕业生人数(根据相关数据整理)
根据图2可以清晰看出,最近20年,我们培养了9972万大学毕业生,如果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的大学毕业生,总数已经接近1.1亿人。如果这些人都把学术规范内化于心并付诸行动,那么中国的学术道德氛围将是完全不一样的面貌。考虑到道德规范发生效用的滞后性,即便1998年毕业的学生,到今天也已经41-42岁了。当下中国科技界最活跃的青年人(30-45岁)大多是过去20多年间培养出来的人才,从这个角度上说,当下发生的大规模学术失范现象恰恰是过去20年间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缺失所造成的结果。今天的治理只是对过去失误的一种弥补措施,或者说是一种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图3:高校科研成果占总成果的比例(根据2018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数据整理)
从科研产出的角度来看,以论文发表为例,高校研究成果占到国内科研成果总量的70%左右。仅从管理角度来说,如果高校的科研成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那么也就意味着中国科研成果的总体质量得到了控制,因此,高校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对于中国整体科研形象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再比如轰动一时的撤稿事件,2017年4月20日,著名学术出版商施普林格出版集团宣布,撤回2012年至2016年发表在《肿瘤生物学》上的107篇论文。虽然撤稿原因比较复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文章存在各种各样的违反规范的问题。笔者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这些撤稿文章中有76篇来自大学附属医学院,占总撤稿文章的71%,由此可以印证高校是学术道德建设的主阵地的说法。
2、高校学术不端的产生机制及表现
屡屡见诸报端的高校学术不端事件,显然已经证明高校在学术道德建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需要厘清高校产生众多学术不端事件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才能找到真正有效的解决办法。为此,我们把高校产生学术不端的群体分为两类:学生(研究生为主)以及科研人员(高校里教学科研人员),他们的偏好是不同的,在引发学术不端的驱动力方面也可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内源性驱动与外源性驱动。所谓内源性驱动是指道德主体基于个人偏好(负性偏好)做出的选择。对于学生而言,主要是指在科研中怕吃苦、想走捷径等,出于懒惰偏好而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于科研人员而言,其发生学术不端的内在原因在于投机取巧。这类学术不端的比例总体上还是很低的。造成学术不端的主要原因在于外源性驱动。现在高校的竞争压力普遍偏大,这些压力会通过政策工具传导到每个个体身上:对于学生而言,为了毕业,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发表任务,从而出现抄袭现象;对于科研人员而言,为了满足晋升职称、报奖、申请项目等职业压力,在能力提升有限,而任务指标上升很快的背景下,面临非升即走(publish or perish)的现实压力,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在很多时候,造假、篡改数据等成为完成任务的一种有效途径,并且在违规成本极低的情况下,也是一种默认的捷径。在国家科技资源投放有限的情况下,通过项目治国与项目治校的激励措施,资源的硬性约束都会把竞争压力传导到科技界的各个层级,这种过度激励与过度竞争的捆绑式治理结构是造成中国高校学术不端事件频发的主要外在原因,具体的学术不端产生的动力机制见图4:
图4:高校学术不端事件产生的内在机制
3、高校典型学术不端的特点与新形式
结合最近五年曝光的学术不端事件,我们梳理了科技界从最顶端的院士、长江学者到最底端的研究生的整条生态链的学术不端案例,发现有如下特点:首先,学术不端现象涉及所有人群。所不同的是,越是高端群体学术不端发生的比例越低,这是个体学术成本约束的结果,一旦出事,其前期积攒的学术资本就会变为沉没成本。其次,学术的不端的表现形式从低技术含量(抄袭)到高技术含量(数据造假),谱系齐全。越是高端人才,学术不端的技术含量越高,越难发现,由于涉及到的利益面较广,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因而被处罚的概率越小,反之亦然。另外,我们倾向于认为撤稿也是一种学术不端。最近,高校撤稿现象频发,撤稿原本是学术界的一种自我纠偏机制,可惜被钻空子:撤稿人利用后来的被撤稿文章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如晋升职称、申请项目、报奖等)。虽然文章撤了,但基于那些撤稿文章所获得的不当收益却无法收回,基于这种考虑,我们认为撤稿已经沦落为一种新的学术不端形式。由于撤稿原因众多,这里既有主观学术不端的情况,也有客观失误的情况,很难界定,也没有人和机构愿意去复查这些撤稿的当事人及其成果,结果导致撤稿成为学术治理中的道德飞地。近年来出现的数千篇的撤稿文章,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学术界的声誉和诚信,这种愈演愈烈的现象已经证明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明显的制度性漏洞。
4、高校学术不端事件的处理机制与反向激励
从目前曝光的高校学术不端事件的处理中,我们大体可以发现如下情形:小人物/小事件(单纯抄袭),只要曝光,大多可以及时处理。一旦涉及到大人物/大事件(数据造假等),处理起来大多缓慢与不透明、涉事单位希望通过拖延时间将事件的影响稀释。究其原因,小人物/小事件,涉及到的资源较少,高校处理起来阻力较小,而且容易获得好评,反之,大人物/大事件牵涉到学校的资源比较广泛,处理起来要困难很多,而且处理该事件所获收益远远小于其损失,高校动力明显不足。从这个意义上说,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将学术不端事件的处理与高校利益进行切割是当下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遏制学术不端(零容忍)就仍停留在纸面上。因此,当下自我疗伤式的惩戒模式必须改变,积极引入中立的第三仲裁机构,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上保证客观中立地处理高校学术不端事件。
如何开发一种行为抑制器,美国经济学家亚历山大•J•菲尔德(Alexander J.Field)曾指出:文化是怎样控制了这些恶性趋势的呢?这是通过表述和传播社会准则来克制理性个体,还有控制群体的破坏行为倾向。表述与传播是行为检测的载体,规范通过这些载体发挥激励作用。大凡激励机制都包含两个层面:正向激励(鼓励与奖赏等)与反向激励(惩罚与惩戒),基于人类的特点,人们对于正向激励的印象不如反向激励强烈,所以在道德规范层面,为使其能够发挥最大影响力,在规则设置层面,通常采用反向激励,比如摩西十诫,它开篇就用否定性的陈述来传达规范。借鉴这种模式,对于学术道德建设我们可以采用正向激励与反向激励同时运行的模式,但是突出强调反向激励的作用,使学术不端的后果得到充分的展示,并在时间的放大作用下,禁区与底线意识得以确立,由此形成长期的警示作用。鉴于中国高校处理学术不端存在的困境,我们提出:抓大惩小的原则,即对重要人物和事件紧抓不放、干净利索地处理,以此形成广泛的震慑作用;对于小的人物和事件及时惩罚,如果处理不及时、不透明,学术不端事件还会对高校印象造成持久的负面影响,这也是高校印象库存的主要耗费者。至此,学术道德建设就真正落地生根了。
【博主跋】2013年曾经主持过上海市教委的一个相关项目,去年年底到市里结题汇报。这篇文章也算是对那个项目的纪念与回忆。现发表在2019-3-16日《文汇报》的文汇教育栏目,发表时文章名改为:如何从根本上治理学术不端?与樊老师合作愉快,是为记!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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