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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到一则消息,全国三八红旗手又开始评选了,突然想知道,一个变性人是否可以参与此类申报(包括女科学家奖等),你认为可以吗?(本想搞个网络调查,一想怪麻烦的,放弃)
现在全世界对于LGBT【是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缩略字】逐渐采取更加包容的态度,这个事还真应该考虑?新情况总会引发新的伦理问题,否则会出现很难办的事情:一个变性人要求参加此类申报,是该拒绝呢?还是允许?我相信目前在各专项领域并没有严格界定的条款,比如说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女性,而非性取向意义上的女性等。以前曾在公开场合说过:人类发展的每个阶段所遇到的问题,我们都是无法绕过的。就如同同性恋婚姻,这事用不了多久,我们也会大规模遇到。因此,提早考虑是良策,而非拖延!
这几日,终于把标书写完,娱乐一下!
2017-2-13于南方临屏涂鸦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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