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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作者吴思,吴思在书中给出了血酬的定义:“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简单的说就是通过暴力或者手中的”合法伤害权”,取得的报酬。更进一步作者给出了血酬定律的定义:“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简单的说血酬的价值取决于受到你暴力或者“合法伤害权”伤害对象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该对象想消除这一伤害所愿付出的财物的价值。
作者利用经济学的观点,将人看作完全的自然人,亦即不考虑其他因素干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或者伤害的最小化。在命价考略中作者详细分析了绑匪所存在的风险,绑匪的来源以及如何合理的索取血酬。绑匪一方当然希望索取越多的血酬越好,但是如果不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可能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作为被绑对象的家人,最主要的就是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他当然想自己的亲人免受伤害,所以愿意支付一定的金钱来消灾,但这个金钱必须在自己的可承受范围内,如想尽办法还无法筹措到这笔金钱,那只能听天由命了。所以在绑匪与被绑架对象的亲人之间存在着博弈,稍有不慎,可能造成两败俱伤。进一步,作者将这种理论运用于官宦集团与人民之间,指出这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博弈。官宦集团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人民之间想消除暴力所造成的伤害。这之间的血酬如果定义不好,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那就是人们奋起反抗,继而改朝换代。通过以上的分析,你会发现无论是施加暴力的一方,还是承受暴力的一方,都受到一种平衡策略的影响。如能够维持这一平衡,双方都安然无事,而一旦打破这一平衡,就会两败俱伤。
作者在该书中还指出为什么“白人”问题难以解决。所谓“白人”就是指政府的超编人员,这些超编人员付出一定的代价,谋取到岗位,自然而然想收回成本。要缩编自然会砸了他们的饭碗,他们自然会群起反抗。“白人”绝大多数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亲友或者通过缴纳大量的金钱而进来,这些金钱往往进入到单位的小金库,如果要裁撤他,必定会牵扯出一个利益集团。作为既得利益者,不可能会对自己下手,所以想缩编是非常难的。“白人”现象会引发“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大家知道当“白人”好处了,而且“白人”所获得的利益,必定会转嫁给人民,人民的负担会越来越严重,因此经过权衡认为还是当“白人”划算,这样人民越来越少,而“白人”越来越多。
总之,个人觉得这本书写的没有《潜规则》深刻,所揭示的现象以及想要传达的思想,并不是那么的明显。特别在分析官宦集团与人民关系那段,只考虑经济因素,显得有些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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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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