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018年4月15日中午止,新闻微博#鸿茅药酒案#已经有1386.9万浏览量,5000多条讨论,创下近期的一个高峰(印象中,近期的上一个是那个程序员和瞿女士离婚后自杀案,但是,它也没有这么火!)
所以,经过72小时的发酵,此事已经到了非火不可的地步。
2.
4月15日,官方也有了准确的回应:
【凉城县警方:“鸿茅药酒”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据@凉城县公安局 ,谭某在网上发文《中国神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称鸿茅药酒 是“毒药”,导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厂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4月15日,本人收到很多朋友就本人之前所写的两文反馈,转发几条:
~如果医生涉嫌诽谤,也应当被抓,任何公民都不能例外,否则社会就乱套了;如果一个医生通过一些个人的主见,就能判定一个产品是毒药,那还要质量监管部门吗?
~药物有毒性,和是毒药明显是两回事;公开撰文发表说一个药品是毒药,如果说不是诽谤,那应当用法律条文说话,列举不应被抓的理由,而不是一边倒地情绪声援;另外,鸿茅药酒被处罚很多,也不能证明医生的说法就是对的。
~我看我朋友圈好几个人都转发您这个了,应该是大家都觉得挺客观公正的。
~嗯,确实,现在舆论已经把几个基本事实点搅混了。
~最后把那个谭跟公安局,跟鸿茅药酒树立成了对立面,刻意把他塑造成了一个弱势形象,掀起大众愤怒。
~污蔑中药、污蔑中医的这部分人,确实应该动用法律武器。 这些人和方舟子有啥区别?
~哗众取宠,崇洋媚外。我们应该反对的是中药完全没有副作用的虚假宣传。中药也是有副作用的。
~不懂中医可以,但不可以在不懂的情况下肆意攻击中医。
4.
如果你见到中国的媒体可以传播这么样的观点:
公开传播“伪科学....谋财害命”与自媒体传播“毒酒”那个狠?
估计,你就明白这个【鸿茅药酒案】其实就是中西医的代言人博弈:
【小结】
被称为“鸿茅药酒案”已经进入司法流程,当事三方(被刑事拘留、鸿茅药酒、当地司法机构)都面临很大的社会压力,希望此案:
一能够为中医药规范传播起到转折点作用;
二能够为公众理解、科普合理用药(不仅是中药)起到警示作用;
三能够给自媒体作者知道法律法规边界而学会自律、知道对知识和中医药文化的敬畏感而为之。
沈阳(sz1961sy)
2018-4-15 13:28 写于北京北辰五洲大酒店自助餐厅
【相关系列】
《鸿茅药酒案》(http://w.org.cn/user1/4/subject/350.html)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3 04:5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