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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趣谈之四 医药传播更需要新闻底线

已有 2897 次阅读 2017-7-2 00:53 |个人分类:咬文嚼字趣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咬文嚼字, 广告法

     【引语】(咬文嚼字趣谈系列之四)
       一、云南文三苗乡三七董事长致歉事件
       2017年6月29日,云南文三苗乡三七的官方公号(miaoxiang37)发布一条《苗乡三七余育启向广大(三)七农朋友致歉(视频)》(http://mp.weixin.qq.com/s/TFPr0-UcP-6aXvvlP0uDlA)内容如下:


      事件说明


     2016年10月2日,在云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封面》栏目中播出了一期名为《不“聪明”的亿万富翁》的节目,在节目中苗乡三七员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苗乡三七不使用农药种植,而其他私人种植的三七使用农药。”由于该言辞用词失当,无意中伤害了广大的七农朋友,在此,苗乡三七董事长余育启向广大七农朋友致歉!


      同时附上了科普:普通三七与无公害三七的区别
      无公害三七种苗(良种)+无公害三七种植技术+无污染加工+检测合格=无公害三七
      普通三七: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标准的三七,皂苷含量不得少于5%,浸出物不得少于16%,对农残重金属无规定。
      无公害三七:符合中国中药协会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无公害三七药材及饮片的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限量标准》团体标准的三七。该标准对无公害三七的农药及重金属残留做出了明确的限量规定,其品质的稳定性、安全性高于普通三七。


      二、大家评论三苗乡三七董事长致歉事件
      1、本人评论三苗乡三七董事长致歉事
      本人7月1日在见上述《苗乡三七余育启向广大(三)七农朋友致歉(视频)》之后,写了几句评论:医药企业宣传任性,不重视新闻底线,只强调软性多说问题,总会有一天出事。我这二年给包括苗乡三七在內不少企业文章忠告,都成了招人讨厌的角色,现在只有尽量当吃瓜群众(本质上,人家爱说什么又不关我啥事)。

      2、一些医药企业高管评价本人观点
      当然,收到了不少朋友回应。举一些有观点的:
     * 为利是图,失去理智,缺少格局,私智罔远,您是清流潺潺,他当财路挡石,不同格局、不同修养、人的视野有别,有长有短!
     *  前段时间在群里看到你对他们(苗乡三七)的宣传(内容)指正了。忠言总是逆耳的。
     * 嗯嗯,一一验证了。
     * 现在很多医药企业说话写法、说法一般都太绝对。(媒体)应尽力帮助企业正规化运营,该改的就改,知错不改,那是理念或品性的问题了。
     * 您的职业忠告尽管有时不顺耳,但我支持您!只有这样才有中国的未来。
     * 企业宣传还是要有底线的,不然就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了。
     * 你要开课,给他们培训。我做你的经纪人。

     三、在信息即媒介时代 传播更需要新闻底线
      1、在信息即媒介时代 传播更需要新闻底线
      这是因为,俗语所说的“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现在解释是,希望不要做坏事,会有报应。实际上是在讲主观行为与客观评价的问题。一方面,是在警告坏人,你不要横行无忌,作恶多端,多行不义必自毙;另一方面,是在鼓励好人,功不唐捐,你做的好事,大家都看在眼里,佩服在心里,迟早会得到群众的承认。(http://baike.baidu.com/item/%E4%BA%BA%E5%9C%A8%E5%81%9A%E5%A4%A9%E5%9C%A8%E7%9C%8B
      2、新闻底线是社会文明严谨交流的要约
      如果从新闻学的角度,我们认为在信息即媒介时代,一条微博、微信对话都可以成为热点新闻,因此,千万别小看发出代表自已企业、机构的“个人声音”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用我们规范新闻的表述是:审稿必须严谨,内容要有新闻底线。
      以医药类信息传播为例,这里的新闻底线包括:
      第一、法律法规方面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它对医药类有特别的规定。
      第二、传统文明、民俗方面的,例如,使用的图片内容。
      第三、商业文明规定的,例如,不应该攻击竞争对手,上面《苗乡三七余育启向广大(三)七农朋友致歉(视频)》就是属于这类。
      第四、国际法规定的,包括,WTO、《国际商法》、人道主义原则(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所遵循的国际人道主义法---《日内瓦公约》)
      凡此种种,都彰显出新闻底线是社会文明严谨交流的要约特点,而企业做为社会进步的重要主体之一,确实需要在传播企业正面信息时,记住这些问题的影响。
      3、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健康网络媒体分会曾经努力想为医药企业培养规范宣传人才
      2016年,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健康网络媒体分会在《首届网络媒体健康行》(http://topics.gmw.cn/node_85871.htm)过程,曾经计划为医药企业培养规范宣传人才,而且也拟出了28个讲题,但是,各种原因, 没有真正办起来。
      2017年,又策划办《社会药店店长媒体素质班规划》,以依托配备使用执业药师为前提、贯彻落实好《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为目标,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率先行动提升药店整体经营管理与药学服务水平为宗旨。但是,也是尚未引起各企业兴趣,因为同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现有的以商业采购为目的的近10个大学在职培训班相比,“媒体素质班”不会直接带来效益。
      所以,如果了解最新一版(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处罚规定,本人觉得:不培养好医药企业宣传人才,企业迟早会吃大亏而不是小亏!

      咬文嚼字是新闻网络媒体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但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处罚规定,医药企业宣传如果不咬文嚼字,可能罚款会找上门:大嘴巴时代要不得,乱说要担责!      

      沈阳(sz1961sy)  
      0:22 2017-7-2 写于北京家中

    【相关新闻】《咬文嚼字趣谈》(http://w.org.cn/user1/4/subject/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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