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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领域“填表评价”何时了?—— 科教评价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已有 2365 次阅读 2020-12-22 10:31 |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科教领域“填表评价”何时了?——

科教评价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童亨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改革开放、特别是最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的科教事业得到了跨越式的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国际上名副其实的科教大国,包括每年的大学本科生的招生数量(2019820)和毕业生数量(2019年高达860)、发表论文和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2017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3,697,845件和1,836,434件,来自国家专利局数据)均已高居全球榜首,即使是以英文发表的SCI论文,2016年起也已在全球取得领先位置(2016年,中国发表的SCI论文超过42.6万,第二名的美国接近40.9---来自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统计数据)。

有了这些辉煌的成绩,我们是不是可以沾沾自喜、高枕无忧了呢?非也!!!我们从科教大国到科教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①中国的“诺奖之痛”何时能够缓解和消除?标志科技成果原创性的诺贝尔奖虽然取得了零的突破,但在国际上还处于相对非常落后的位置,与邻国日本,瑞典、瑞士这样的小国都还有差距。②“钱学森之问”何时能够消解?我国科教工作者的数量在全球已是遥遥领先,但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大师级科学家和教育家还相对很少。③“上中国高校成为世界青年学子的梦想和追求”何时能成为现实?目前,不仅发达国家到中国来留学的人数非常有限,而国内最优秀的学子则也纷纷踏上了留学世界名校(主要是美国名校)的道路。④“购买中国品牌的产品成为世界人们的普遍追求和时尚”何时能成为现实?⑤享誉世界(二十年前已经实现)的“中国制造”何时能变成“中国创造”?上述这些目标实现之时,才是中国科教强国到来之际。

从哲学逻辑上讲,量变产生质变。但量变只是质变的必要条件。我国最近二十几年来数量上突飞猛进的科教成果是否已带来科教水平质的提高?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很多有识之士对此持否定态度。①中国的科技排名(根据欧洲RS Components发布的排名,中国在世界上位居第20)与论文和专利的数量(均位居全球第一)严重不对称;②尖端核心技术相对缺乏,明显落后发达国家;③中国获得的自然科学界唯一的诺贝尔奖成果还是改革开放前取得的,目前诺贝尔奖成果还未见明显端倪,“诺奖之痛”的消解还有待时日。④专利数量高,但转化率明显偏低。⑤高校学生的基本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遍较差。上述情况反映出我国目前的科教质量确实不容乐观!

造成我国科教成果数量飞速增加、而质量没有得到提升的原因是什么?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根本原因来自现行的科教评价体制。

自从南京大学率先引入三大检索系统(SCIEIISTP)论文对其教师进行量化评审以来,在全国科教领域得到迅速推广,论文(数量、检索情况、影响因子和引用率)成为评价科教人员最核心的指标(另外一个重要评价指标是获奖)。

这套评价体制设立以来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1)方便科教管理机构对科教人员进行评价。只要把结果客观地填在表上(本文称之为“填表评价”),评价结果就一目了然,只要小学毕业,就能对结果进行比较准确的评判;2)具有较好的客观性,这对人情浓厚的中国社会看上去十分适用。现在利用网络检索论文已十分便捷,除了论文内容可以造假(包括假资料、假数据、找枪手、各种形式的成果侵占等),论文的量化数据(数量、检索情况、影响因子和引用率)已无法造假。另外,国际上著名杂志的SCI论文,内容造假也比较困难。3)促进了国际交流,增加了国际合作和国际影响。4)促进了论文数量的飞速增长。只用了短短的二十几年,从SCI为何物还鲜有人知,一下就跨越到SCI论文全球第一,让人充分体会到国人的勤奋和聪明才智。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套以论文为主导的评价体制弊端也十分显著,表现在以下几个下面。

1只崇尚论文本身(数量、检索情况、影响因子和引用率),而且逐渐成为科教领域的时尚甚至文化,与科教的初心(科学创造、技术进步、人才培养)背道而驰。很多科教人员把最主要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放置在论文的编写上,科研工作主要围绕论文编写来展开,以实现论文发表的“多(数量多)快(速度快)好(级别高,SCI的影响因子高)省(所花的时间少)!”,而对于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技术研发和教学(培养人才)本身缺乏应有的热情。结果,高“文”低能的现象出现泛滥的趋势。久而久之,崇尚论文本身(数量、检索情况、影响因子和引用率)已逐渐成为一种文化,各种评价结构把论文的数量、检索情况、影响因子和引用率(还包括获奖的等级、排名和数量)等可以填表的栏目美其名曰“干货”,而对于具体的科研进展、科研成果、科学创造、学生的培养质量等则乏人问津;同行之间很少讨论具体的学术问题;学术空气雾霾重重。

2严重挫伤了真正从事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按理说,论文是科学研究的自然延伸,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并不矛盾。但论文本身成为评价科教人员的核心指标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按照我国现在的科教评价体系,就连爱因斯坦考核也不合格,这对于真正从事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科学研究)的人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出于对科教工作的兴趣、追求、信仰、惯性、良心等方面的原因,按照科教初心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并不在少数,特别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科教人员,但在目前的评价体制下,这些人员多半举步维艰,难以安心科教工作,出一流的成果更是难上加难,更遑论问鼎诺奖了。

3衍生了一系列的丑恶现象,与科教精神背道而驰。科教领域本应是人类精神领域的圣地,但论文本身成为评价科教人员的核心指标后,利令智昏,衍生了不少丑恶现象。

4科教领域出现信任危机,科教人员受社会尊敬的程度大为下降。作为知识的创造者和传播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科教人员在世界范围内历来受到世人的广泛尊敬,但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情况却悄悄地发生了变化,科教人员受社会尊敬的程度严重下降。

 

随着以论文为主导的科教评价体制的弊端的不断显现,科教评价已成为科教界热议的话题,也逐渐引起高层的重视,也开始进行改革(如尝试引入代表作、引用率等作为评价指标等)。但到目前为止,论文为主导的科教评价总体格局没有改变,更还未出现一套新的行之有效的科教评价新体制。如果不对现行的科教体制进行改革,不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教评价新体制,科教强国的理想恐怕难以实现。

难道这是一个无解的命题吗?我深信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北京雾霾的成功治理给笔者以很大的启示。几年前,笔者完全没有想到北京如此严重的雾霾能在一两年内得到成功治理,但蓝天已经实实在在地回到北京上空。实现这个伟大创举的背后,一是对雾霾形成机制的科学认识,二是党和政府的决心和强有力措施。不难想象,治理雾霾的过程中,涉及到多少个部门和个人的利益,难免有很大的阻力,但在党和政府壮士断腕的魄力和决心面前,阻力和障碍得到成功化解,蓝天保卫战获得巨大成功。

按照笔者的理解,目前科教领域中的氛围与以前北京的雾霾十分类似,只是一个是物质领域的,另一个是精神领域的。在目前的科教评价体制下,科教界“霾气”重重,科教界人员均会有或多或少的不适感,有的人甚至已受到很大的伤害。即使是既得利益者(“成功人士”)也难以享受到科学发现和创造后应有的乐趣。与北京的雾霾可以得到成功治理一样,相信科教界的雾霾也是可以得到治理的,其中对“雾霾”的形成机制和防治措施的科学认识是前提。笔者近十年来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在此抛砖引玉。

同行评价具有公平公正评价的潜力,即使在评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情况下也适用。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简单、科教人员十分熟悉的重要认识。但为什么国际上通行的以同行评价为主导的科教评价体系在我国目前不适用或失效了呢?

九十年代以前,我国的高职称科教人员,特别是学部委员(现在的院士)、特级教师等人员基本上都享有崇高的声誉。那时候发表论文很少,靠的就是同行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公平公正。但现在同行评价为什么靠不住呢?通过广泛的交流和讨论,普遍认为市场经济浓厚的人情社会的深度融合是最核心的原因。由于人情和利益无孔不入,利(情)令智昏,简单地利用同行评价确实靠不住了。

那么,有没有办法让同行评价回归本源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笔者通过长期的观察、思考与实践,提出以下的建议方案。

1)科教评价诚信制度建设(约束机制)

诚信回归是同行评价回归本源的核心和根本,通过科教评价诚信制度的有效建设就有可能实现。各种评审(如职称、项目、论文、人才、获奖、荣誉称号等)都采用署名评审(无论投票评审还是书面评审都要署名),而且要对评审结果终身负责。由于科教成果和贡献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客观性,当评委给出的评价结果出现明显异常、有悖常理、或有人举报时,评审的主管部门(或第三方专业结构)就对其进行约谈。如果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首次可以进行警告,再次出现后就记入科教评价诚信黑名单,并限制其评审。

由于科教人员是社会上一类相对比较特殊的群体,对声誉相对比较看重,一旦采用署名评审,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约束力,再加上科教评价诚信制度的约束,预期会出现良好效果。如评委还有以身试法的,上了黑名单后,就让其退出评审队伍。

2)建立科教有偿评价制度(激励机制)

认真的科教评价耗费精力是很大的,尤其是对项目、论文、人才等方面的评价。为了鼓励评委做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适当的物质鼓励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很值得的。

项目的评价和鉴定,目前也有专家评审费,但评审费是被评方直接支付的,容易产生利益干扰(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论文和基金项目评审也有评审费,但数量太少,激励作用太弱。建议的做法是:①项目(包括纵横向各类项目及人才项目)拿出1-5%的费用作为评审费,专款专用;②学术论文评审费从版面费中出(如20-30%);③各种国家级人才评审中的书面评审费用,可以考虑财政设立专项评审基金,从中支付。上述评审经费都可以通过立法加以保障。

评审专家拿了适量的评审费,就必须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否则,不光评价信用受到影响,评审费也要被收回。

3)建立科教奖励专业评价机构

目前,各种成果奖励(不同级别的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教材奖等等)、各种类型和级别的人才和荣誉称号(院士、各种级别的人才称号、不同级别的名师、不同级别的荣誉称号等等)都是需要科教人员自己申报,科教人员为此花费了巨额的精力,同时也容易衍生各种不良风气。

一般来说,能申报上述各种奖项的人往往是科教人员中的佼佼者,申报花费的大量精力严重影响了他们在科教领域作出进一步的贡献,对科教的发展十分不利。

在现行的科教评价体制下,获得各种奖项对于个人和单位都是十分有利和有用的,但从国家层面而言却是毫无意义的,国家真正需要的是科学创造、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

评奖能对科教人员起到正面的激励作用,确实必不可少。建议设立专业的科教奖励评价结构,既把各种奖项评了,而且可以把优秀科教人员的精力从各类奖项申报中解放出来,这对科教事业的发展十分有利,而且可以实现个人、集体、国家等方面利益的有机统一。

对于科教奖励专业评价机构如何设立,一方面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如诺贝尔奖的评审)、另一方面可以结合我国的国情,组织进行深入研究和试点。笔者深信凭借国人的聪明才智,建立比较客观、公平公正的科教奖励专业评价机构是十分可能的。另外,网络、大数据等现代高科技手段为实现这一点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我国有举国体制的优势,只要上面决策层充分认识到设立科教专业评价机构对我国的科教事业发展有利的话,完成这项工作是十分现实的。

当然,如果要进行上述改革,必然会触及很多部门和人员的利益。但考虑到实现科教强国是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只要上面决策层确认有关的改革方案对实现科教强国有利的话,相信党和政府就会就会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来推进科教评价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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