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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要分享的是我曾经处理过的一个自我剽窃案例,一位作者的论文被知名工程期刊接受发表了,但是他却匆忙的跟我联系,原因是他在这篇论文里用了他之前发表论文里的内容,虽然是用不同语言发表,先前的论文也只讨论了初步发现,但他在新的论文里并没有标注引用。
这样的状况属于自我剽窃,也就是说作者抄袭了自己已经发表过的内容,虽然是自己的著作,但是没有标明引用来源就是属于剽窃。其实很多时候作者可能并不知道这属于剽窃的一种,因为都是自己的研究,认为重复使用自己的材料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作者的状况也是如此,为了好好处理这个问题,不要影响到这次的论文发表,我先让作者把已经发表的数据删除,然后在引用的文字部分都加上标注,等论文都修改完后,着手准备与期刊编辑的沟通。因为论文已经接受了,必须具体详细说明为何在这个阶段对论文进行了大修,而期刊编辑在收到说明后,再次将论文送审,一周后,审稿人来了回复,表示对于作者的修改与说明感到满意,论文顺利通过了。
自我剽窃算是抄袭的一种,发表道德委员会(COPE)的指南甚至表示,如果期刊编辑发现这种状况是可以考虑撤稿的。作者应该小心,即使时候引用了自己的著作,还是要如实标示出处来源,才不会掉入自我剽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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